人民法官2025懶人包!(持續更新)

目前開放國民法官參與的只有地方法院,審理最輕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其他故意犯罪因而致人於死者的刑事案件,但少年刑事案件與《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除外。 英國、美國等英美法系國家,多採取「陪審制」,此制度是由9位民眾擔任陪審員獨立進行事實認定,一致通過決議判定被告是否有罪,再由法官專責法律適用,彼此分工。 人民法官 德國、法國等歐陸法系國家則採取「參審制」,此制度是由6位民眾擔任國民法官,與3位職業法官一起認定事實(是否有罪)及適用法律。 民間司改會董事長林永頌認為,「參審制」雖然是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共同審判、討論,但當意見不一致時,可能因為「法官權威效應」,導致國民法官的決定被職業法官影響。 他提到日本的經驗,民眾常常覺得自己只是花瓶,案件讓專業法官評判就好。 但「陪審制」是9人互相說服,大家都沒有法律背景,不會因此受到影響。

張永宏以曾任法官經驗回應:「我自己在當法官的時候其實也有這種經驗,我們評議完、回去看卷之後,就要求重新評議,因為我看完卷後,想法又不同了。」張永宏坦言,這並非好現象,其實違背了「心證要在法庭上形成」的要求。 不過重大刑案的證據可能包含兇器、屍檢照片,一般國民承受得了嗎? 張永宏坦言,過去日本曾發生裁判員受到心靈創傷,最後請求國賠的案例。 人民法官 目前司法院仍在研擬較血腥或具衝擊性的證據該如何呈現,但會傾向讓國民法官情緒不受到太大衝擊。 國民法官實務上無法閱卷,反而促成「起訴狀一本」的直接審理主義,也就是說,適用《國民法官法》的案件,開庭時法官們只會得到一張簡述起訴事實的文件。 張永宏認為,這樣的改變將反映在法庭,除了書證筆錄之外,人證物證也將成為審判時重要的依據。

人民法官: 法律知識

司法院大法官屬於憲法法庭上的法官,同樣受到《中華民國憲法》第81條之保障,司法院大法官於司法院釋字第601號解釋中便已經對此加以闡明。 根據《法官法》規定,司法院大法官也屬於該法所稱之法官,原則上受到該法之規範,僅於例外情況下排除該法之適用,例如無法官資格之大法官,不適用關於終身職之規定。 人民法官 人民法官2025 法務部設檢察官遴選委員會,掌理檢察官之遴選;已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檢察官之遴選,其程序、檢察官年齡限制、工作表現優良之認定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法務部定之。 司法院大法官、最高法院院長、最高行政法院院長及懲戒法院院長,其在職死亡之撫卹,準用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之規定。 受懲戒法官所屬法院院長收受剝奪或減少退休金及退養金處分之判決後,應即通知退休金及退養金之支給機關,由支給或發放機關依第二項規定催告履行及囑託執行。 人民法官2025 職務法庭法官或懲戒法院法官曾參與職務法庭之第二審確定判決者,於就該確定判決提起之再審訴訟,無庸迴避。

二、試署法官本俸分九級,從第十四級至第二十二級,並自第二十二級起敘。 依本法第五條第二項第八款轉任法官者,準用現職法官改任換敘及行政教育研究人員轉任法官提敘辦法敘薪。 前項執行程序,應視執行機關為民事執行處或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各分署而分別準用強制執行法或行政執行法之規定。 法官評鑑委員會為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之決議,應以委員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人民法官2025 法官評鑑委員會為第三十五條第四項之決定及第三十七條之決議,得以三名委員之審查及該三名委員一致之同意行之。

人民法官: 【最新】臺灣立法院三讀通過「國民法官法」 預計2023年上路

她強調,由此可見,民進黨團是真的扛起司法改革的責任,並對該責任義無反顧、毫無懸念。 司法院版本及民進黨團希望國民法官年滿23歲;國民黨團、民眾黨團、時力黨團,則希望比照公民權,一律定為年滿18歲就可以擔任國民法官。 近年來,日本、韓國所引進的國民參與審判制度,則分別結合了參審、陪審的特色,如日本於2009年施行的「裁判員制」與韓國於2008年施行的「國民參與刑事審判制」。 至於國民法官法的上路日期,三讀條文明定,除部分條文自公佈日施行,適用案件範圍中的「最輕本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規定,從2026年1月1日施行外,大部分條文自2023年1月1日施行。 不過,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或褫奪公權尚未復權等情形,或身分是正副總統、民意代表、政務人員、現役軍人、警察,以及司法官考試、律師考試及格人員、未完成國民教育人員等,不得被選任為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

  • 依前項通過擬任職務任用資格考試及格者,僅取得參加由考試院委託法務部依第八十八條辦理之檢察官遴選之資格。
  • 新法中也規定相關罰則,倘若現任或曾任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無正當理由而洩漏評議祕密,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
  • 〔記者吳政峯/臺北報導〕立法院22日三讀通過「國民法官法」,預定2023元旦上路,未來只要年滿23歲、服完國民教育、非職業軍人的國民,原則上均可能獲選,與職業法官一起合審合判本刑10年以上重罪或故意犯罪致人於死的案件。
  • 意圖使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不行使其職務或為一定之行使,或意圖報復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之職務行使,對其本人或其配偶、八親等內血親、五親等內姻親或家長、家屬,實行犯罪者,依其所犯之罪,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 第二次是2014年7月,在一次司法改革研討會上,當時擔任上海高院副院長、司改辦主任的鄒碧華做了題爲“人員分類管理制度改革基本思路”的主旨發言。

第十五條法官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不得兼任行政機關、檢察機關以及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務,不得兼任律師。 做新時代人民滿意的好法官,要做到大公無私,永葆爲民司法的公僕情懷。 幹部的權力、責任和義務,歸結爲一句話,就是“爲人民服務,做人民公僕”。 向先進學習,就是要像先進那樣永葆心中裝着人民的公僕情懷,始終做到捨己爲民、勤政務實、敢於擔當、清正廉潔。

人民法官: 記者會|評鑑制度「仍待觀察」 人民還要再等多久? 法官、檢察官評鑑新制施行二週年

鄉民誤解模擬國民法官,學者的反應是大力護航;鄉民誤解職業法官,學者的反應是,嗯,通常是沒有反應。 筆者八年實務經驗,終於在長期差別待遇下想通了:與其說我們是職業法官,不如說,我們是非國民法官;而想要成為非國民法官,你首先得是個非國民。 一位中年男性國民法官在評議中表示,他相信施男有悔意,因為他看施男抄寫的心經一筆一劃字跡工整,他很佩服,因此主張僅判有期徒刑。 這位國民法官針對持槍罪部分還認為,他看槍枝帶有斑鏽,可見施男並不是經常使用,因此也認為輕判三年左右即可。 第四十七條對法官處分或者處理錯誤的,應當及時予以糾正;造成名譽損害的,應當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賠償。 經考覈確定爲優秀、稱職的,可以按照規定晉升工資;有特殊貢獻的,可以按照規定提前晉升工資。

人民法官: 國民法官2023年上路 7大重點看這裡!

「國民法官法」明年初即將上路,今年八月底前,各地法院將辦理國民法官模擬活動。 好笑的是,桃園一○一歲因重度失智住安養中心的張姓老婦,卻連續三次收到被桃園地院抽到要擔任國民法官的通知。 第六十五條 對法官處分或者人事處理錯誤的,應當及時予以糾正;造成名譽損害的,應當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賠償。 對任何干涉法官辦理案件的行爲,法官有權拒絕並予以全面如實記錄和報告;有違紀違法情形的,由有關機關根據情節輕重追究有關責任人員、行爲人的責任。

人民法官: 勞工被選為「國民法官」該如何請假?會影響全勤獎金嗎?7個QA一次看懂 5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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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官: 國民法官參審淘汰不適任司法官 新制將上路僅26人報名

科刑的評議,由國民法官及法官雙方意見在內過半數的意見決定。 人民法官2025 前新北、澎湖地院檢察官吳忻穎分享,在澎湖地院曾有一起試行參審的模擬法庭,審理案件長期受暴的婦女遭先生以棍棒、菜刀猛烈並持續攻擊,送醫一度病危。 這件案件原判決是認定殺人未遂,但同樣案件拿來做為國民法官模擬案例,參與的國民法官都是當地鄉親,他們認為先生傷害太太是因為喝醉,先生怎麼可能會有殺太太的故意呢? (國民法官無法理解刑法「間接故意」的意義),所以認為只有傷害的故意,沒有殺人故意,最後婦女在家庭因素下撤回告訴,因此變成「不受理判決」。 司法院表示,法官法已建立內部及外部監督機制,在內部機制包含「首長職務監督權」及「法官自律」,外部機制有「法官個案評鑑」及「監察院彈劾」,最終並可透過「職務法庭」的審理,以懲戒或淘汰不適任法官。 現行制度下已有完整的法官課責機制,並非僅限於法官個案評鑑。

人民法官: 國民法官法三讀 人民將與法官共同審判刑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法官是指中國法官等級制度中第一層的第一級和第二級的總稱,第一級爲中華人民共和國首席大法官,第二級爲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法官。 第五十七條法官因依法履行職責,本人及其近親屬人身安全面臨危險的,人民法院、公安機關應當對法官及其近親屬採取人身保護、禁止特定人員接觸等必要保護措施。 第二十一條發現違反本法規定的條件任命法官的,任命機關應當撤銷該項任命;上級人民法院發現下級人民法院法官的任命違反本法規定的條件的,應當建議下級人民法院依法提請任命機關撤銷該項任命。 地方各級人民法院院長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和罷免,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庭長、副庭長和審判員,由院長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 省級法官遴選委員會的組成人員應當包括地方各級人民法院法官代表、其他從事法律職業的人員和有關方面代表,其中法官代表不少於三分之一。 第十五條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審判工作需要,從律師或者法學教學、研究人員等從事法律職業的人員中公開選拔法官。

人民法官: 不斷電審國民法官法 未達 2/3 同意不得判死

有罪之認定,以包含國民法官及法官雙方意見在內達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決定之。 前項審判程序之更新,審判長應斟酌新任國民法官對於爭點、已經調查完畢證據之理解程度,及全體國民法官與備位國民法官負擔程度之均衡維護。 當事人、辯護人或輔佐人得於個別證據調查完畢後請求表示意見。 審判長認為適當者,亦得請當事人、辯護人或輔佐人表示意見。

人民法官: 國民法官的資格是什麼?

候選國民法官於選任期日到庭後,法官、檢察官、辯護人可以訊問候選國民法官。 被告、辯護人若認為有人不適任,可請求法官裁定不選任;檢察官、辯護人另可不附理由請求法官不選任特定候選國民法官。 國民法官法規定,年滿70歲以上、公立或已立案私立學校的老師、在校學生、執行有嚴重影響其身心健康之虞等情形、因生活、工作、家庭的重大需要等,致執行國民法官職務顯有困難,得拒絕成為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 條文規定,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或褫奪公權(尚未復權)等情形,不得被選任為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 若身分為正副總統、民意代表、政務人員、現役軍人、警察,以及司法官考試、律師考試及格人員、未完成國民教育人員等,不得被選任為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 距離《國民法官法》上路還有三年,條文中對於過去《刑事訴訟法》有多處變革,具體的操作方式仍待司法院與檢、審、辯三方與民眾共同努力。

人民法官: 合考合訓所為何來:關於「法律專業資格」考試,我們能期待什麼?

鄒碧華法官的《要件審判九步法》是法院系統內認可度非常高的審判技能必讀書,該書末尾對相關領域審判知識點的總結歸納,深刻體現了鄒碧華“知識管理、知識共享”的總結創新理念。 在2010年12月4日,第十個全國法制宣傳日到來之際,最高人民法院3日上午舉行了公衆開放日活動。 受邀的社會公衆代表和中外新聞媒體記者,共同觀看了一部題爲《人民法官》的中國法官形象宣傳片。 這是最高人民法院首次攝製並播放中國法院形象電視專題宣傳片。 周春米指出,她最感動、印象深刻的是,《國民法官法》在30多小時冗長的辯論中,完成重要的對話,黨團成員各自提出想法,匯集共識,共同推動,是非常好的溝通過程。

但國民法官也有義務保守評議祕密,也不可以收受賄賂,若違反規定將會面臨刑責。 《國民法官法》通過後,將為法庭帶來新風貌,其中更涉及多項刑事訴訟的新變革,包含「卷證不併送」以及「即時宣判」,如何和代表民情的國民法官,一同審理,對檢方、辯方、法官,都是新挑戰。 《國民法官法》規範下的法庭,由六名國民法官以及三名職業法官組成,可審理為最輕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者,不過少年刑事案件與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除外。 另外涉及刑案、被褫奪公權、身心狀況不足以勝任的人也都被排除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