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因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須,或經當事人書面同意,並經註明其爭議者,不在此限。 四、基於公共利益為統計或學術研究之目的而有必要,且該資料須經提供者處理後或蒐集者依其揭露方式,無從識別特定當事人者為限。 第十六條第七款、第二十條第一項第六款所稱同意,指當事人經蒐集者明確告知特定目的外之其他利用目的、範圍及同意與否對其權益之影響後,單獨所為之意思表示。 依前項規定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準用第八條、第九條規定;其中前項第六款之書面同意,準用第七條第一項、第二項及第四項規定,並以書面為之。 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或利用,應尊重當事人之權益,依誠實及信用方法為之,不得逾越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並應與蒐集之目的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 司法實務案例曾認為,社區管理委員會的主任委員核可張貼管理委員會臨時會議的開會通知書,通知書上雖載明特定住戶曾有前案詐欺的刑事紀錄,但只是為了說明該住戶前案詐欺與討論強制遷離議案相關之處,且從主任委員張貼在社區固定公告文書的地點,並未任意在其他地方張貼,判斷主任委員已選擇對於該住戶最少侵害及影響之手段,認為主任委員所為於客觀上並未違反合適性原則、必要性原則及狹義比例原則,主觀上也沒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的不法犯意,通過「必要範圍」的檢驗。
- 西藥批發零售業者,訂定第四條第一款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之內部管理程序、第二款個人資料之範圍及項目時,應確認蒐集個人資料之特定目的及其必要性,界定所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之類別或範圍,並定期清查所保有之個人資料現況。
- 西藥批發零售業者,委託他人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之全部或一部時,應對受託人依本法施行細則第八條規定為適當之監督,並於委託契約或相關文件中,明確約定其內容。
- 公務機關或非公務機關受理當事人依第十一條規定之請求,應於三十日內,為準駁之決定;必要時,得予延長,延長之期間不得逾三十日,並應將其原因以書面通知請求人。
- 3.1 期間: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依相關法令規定或契約約定之保存年限(如:商業會計法等)/本網站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前開期間重疊者,適用較長之期間。
- 專責人員負責規劃、訂定、修正、執行安全維護計畫,及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與其他相關事項,並定期向西藥批發零售業者提出報告。
- 西藥批發零售業者,應依其業務規模及特性,衡酌經營資源之合理分配,規劃、訂定、檢討、修正安全維護措施,納入安全維護計畫,落實個人資料檔案之安全維護及管理,防止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
- 您自本同意書取得的任何建議或資訊,無論是書面或口頭形式,除非本同意書條款有明確規定,均不構成本同意條款以外之任何保證。
查覈人員應依第四條第六款規定,定期或不定期稽覈安全維護計畫之執行情形及成效,並將稽覈結果,向西藥批發零售業者提出報告。 西藥批發零售業者,於發生個人資料被竊取、洩漏、竄改或其他侵害事故時,應依前項事故之預防、通報及應變機制迅速處理,保護當事人之權益。 一、西藥批發零售業者:指依藥事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覈准登記,且資本額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上,並有招募會員或可取得交易對象個人資料之業者。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他人之利益,而對於個人資料檔案為非法輸出、幹擾、變更、刪除或以其他非法方法妨害個人資料檔案之正確,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
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 法規內容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53條規定:「本法所定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類別,由法務部會同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指定之。」,法務部參酌歐盟、英國、比利時、西班牙等外國立法例,經會商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意見後,於2012年10月1日發布「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明定182種特定目的、85種個人資料類別。 然而,法務部發布的特定目的類別只是例示規定,並無法包含所有可能的活動,運用個人資料時若無法找到相對應的特定目的,則應以文字詳細說明業務活動的內容。 製給複製本、請求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及利用、請求刪求。 若您欲執行上述權利時,請參考本校【隱私權政策聲明】個人資料保護聯絡窗口聯絡方式與本校連繫。 但因本校執行職務所必須者及受其他法律所規範者,本校得拒絕相關請求。
- 個人資料的保護日漸重要,個人資料保護法列示規定個人資料,法務部也訂定「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注意資料的取得方式及隱私。
- 例如,番茄日報蒐集販賣黑心油商人的個人資料,是基於新聞報導的特定目的,並且是為告知消費大眾有關黑心油的資訊,此與公共利益有關,這樣的蒐集個人資料是被允許的。
- 一、採取適當措施,控制事故對當事人造成之損害,並於發現事故時起七十二小時內,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及通知中央主管機關。
- 若您擬行使上述任一權利,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委託人提出書面請求(或可由聯立代轉),委託人就該書面請求之決定,將於收到書面請求之次日起15日內以書面通知您。
- 公務機關違反本法規定,致個人資料遭不法蒐集、處理、利用或其他侵害當事人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 但因執行職務所必需或經依本法規定變更目的或經當事人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方式:本校將該個人資料以紙本、電子、口頭或其他適當方式,在中華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與相關法令之規範下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如客戶與本行先前所簽訂之契約或文件有關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利用及國際傳輸約定與本告知事項有歧異者,以本告知事項為準。 (二)地區:本國、本行海外分支機構所在地、通匯行所在地、未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限制之國際傳輸個人資料之接收者所在地、本行業務委外機構所在地、與本行有業務往來之機構營業處所所在地。 (三)臺端得向本網站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惟依法本網站因執行業務所必須者,得予以拒絕。
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 個人資料保護
公務機關保有個人資料檔案者,應指定專人辦理安全維護事項,防止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 第十五條第二款及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五款所稱同意,指當事人經蒐集者告知本法所定應告知事項後,所為允許之意思表示。 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 例如:姓名、職稱、住址、工作地址、以前地址、住家電話號碼、行動電話、即時通帳號、網路平臺申請之帳號、通訊及戶籍地址、相片、指紋、電子郵遞地址、電子簽章、憑證卡序號、憑證序號、提供網路身分認證或申辦查詢服務之紀錄及其他任何可辨識資料本人者等。
意圖營利違反第七條、第八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二十三條之規定或仿第二十四條所發布之限制命令,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四萬元以下罰金。 前條申請登記覈准後,非公務機關應將前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十款所列之事項於政府公報公告並登載於當地新聞紙。 二、關於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懲戒案件及法院調查、審理、裁判、執行或處理非訟事件業務事項者。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他人之利益,而對於個人資料檔案為非法變更、刪除或以其他非法方法,致妨害個人資料檔案之正確而足生損害於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 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
若您提供予格上租車的個人資料並非您本人之個人資料,您應確定依法有權或已事前取得個人資料當事人同意由您代理將其個人資料提供予格上租車,並已代格上租車就本告知事項之內容告知個人資料當事人。 蒐集之目的:防疫目的,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為代號 012 公共衛生或傳染病防治之特定目的,且不得為目的外利用。 例如,番茄日報蒐集販賣黑心油商人的個人資料,是基於新聞報導的特定目的,並且是為告知消費大眾有關黑心油的資訊,此與公共利益有關,這樣的蒐集個人資料是被允許的。 有關特定目的之項目,《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的類別》有詳細規定,例如研究者為學術目的而蒐集處理個人資料。
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 個人資料保護公開作業
當事人拒絕提供對其權益之影響:基於以上特定目的,您須提供以上個人資料予本公司。 若您未能或無法提供,本公司將無法提供您抽獎、中獎通知及獎品寄送等服務。 040/行銷、069/契約、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事務、090/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109/教育或訓練行政、110/產學合作、129/會計與相關服務、136/資(通)訊與資料庫管理、137/資通安全與管理、148/網路購物及其他電子商務服務、157/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158/學生(員)(含畢、結業生)資料管理、181/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 法務部公告「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與第一點所定特定目的之完成有關之識別類個人資料,如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電子郵遞地址、電話號碼等。 而訂有契約之機構或顧問等所在之地區、及國際傳輸個人資料需未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限制之接收者所在地。 個資法第二十七條 非公務機關保有個人資料檔案者,應採行適當之安全措施,防止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
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 二、個人資料保護法所指的「特定目的」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日後疫情調查所需,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規定,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請務必詳細閱讀各項內容。 為了保護您的帳戶及個人資料的安全,請您不要任意將個人於格上租車數位服務平臺的帳號、密碼(如有)提供予第三人,或允許第三人以您的個人資料申請帳號、密碼,以避免您將自行承擔相關風險及責任的可能。 若您的帳號、密碼有外洩之虞,請您立即更改密碼,或通知格上租車暫停該帳號(屆時格上租車將可能核對您的個人資料)。 契約因無效、撤銷、解除、終止而消滅或履行完成時,非公務機關與當事人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或確保個人資料完整性之目的所為之連繫行為。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惟依法因執行業務所必須者,聯立及委託人得不依您的請求為之。 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2025 五、個資當事人得依個資法第三條規定請求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其行使方式依法令及本院相關規定。
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 個人資料保護政策暨隱私權聲明
七、本院保留隨時修改本聲明的權利,修改後的條款將通知傳送到您於學員資料的電子郵件地址,或於本網站上公告,並自公佈之日起生效。 022外匯業務、036存款與匯款業務、082借款戶與存款戶存借作業綜合管理、088核貸與授信業務、106授信業務、154徵信、181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 022外匯業務、067信用卡、現金卡、轉帳卡或電子票證業務、082借款戶與存款戶存借作業綜合管理、088核貸與授信業務、106授信業務(含事後管理)、111票券業務、126債權整貼現及收買業務、154徵信、181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
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 個人資料保護法聲明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直轄市、縣(市)政府為前項處分時,應於防制違反本法規定情事之必要範圍內,採取對該非公務機關權益損害最少之方法為之。 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主動或依當事人之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該個人資料。 公務機關或非公務機關依第十五條或第十九條規定蒐集非由當事人提供之個人資料,應於處理或利用前,向當事人告知個人資料來源及前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五款所列事項。
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 個人資料告知書
個人資料的蒐集、處理及利用是否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第5條規定的「特定目的」及「必要範圍」,涉及具體個案的事實認定,建議公務機關或非公務機關於參考法務部發布的「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選擇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類別時,仍提出詳盡的業務活動說明,並將其列入證據文件或個人資料檔案公開事項作業內,以避免日後可能發生的爭議。 為(1)提供基金申購、買回、轉換及任何其他類似或相關之服務或資訊予 臺端及/或 臺端公司/機構;(2)進行與達成 臺端及/或 臺端公司/機構的交易;(3)提供 臺端其他服務之資訊;(4)委託第三人提供各種服務之需求;(5)依中華民國法令、利用之對象(參本說明第三、(三)點)所在地主管機關法令規定;及/或(6)依法定義務、金融監督、依契約、類似契約關係或其他法律關係等,所為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利用及國際傳輸。 本網站基於不動產服務(○○七)、行銷(○四○)、住宅行政(○四一)、非公務機關依法定義務所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六三)、契約、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事務(○六九)、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九○)等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 臺端之個人資料。
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 三、個人資料保護法所指的「必要範圍」
格上租車有權修訂本告知事項,並同意格上租車於修訂後,得以言詞、書面、電話、簡訊、電子郵件、傳真或其他足以使您知悉或可得知悉之方式(包括但不限於以前述方式告知提供詳載本告知事項內容之網站連結),以告知您修訂要點及相關事項,不會另行各別通知您。 若您不同意本告知事項的變更或修改,請停止繼續使用格上租車產品及服務,並依本告知事項規定通知格上租車停止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一)期間和地區:格上租車為提供您產品及服務而蒐集您的個人資料,您的個人資料將用於上述特定目的範圍與目的存續期間內,於中華民國境內及海外伺服器為必要之處理、利用。 此外,必要時您的個人資料可能用於格上租車為您所提供的海外產品或服務。 在上述特定目的之存續期間、相關法令規定之應保存期間、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或依個別契約就資料保存所定之保存年限內,格上租車將持續保存您的個人資料。
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 業務導覽
公務機關保有個人資料檔案者,應指定專人依相關法令辦理安全維護事項,防止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 本網站法規資料係由政府各機關提供之電子檔或書面文字登打製作,若與各法規主管機關之公佈文字有所不同,仍以各法規主管機關之公佈資料為準。 本法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五月二十六日修正公佈之條文施行前,非由當事人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本法一百零四年十二月十五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後為處理或利用者,應於處理或利用前,依第九條規定向當事人告知。 蒐集或處理者知悉或經當事人通知依前項第七款但書規定禁止對該資料之處理或利用時,應主動或依當事人之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該個人資料。
三、電腦處理:指使用電腦或自動化機器為資料之輸入、儲存、編輯、更正、檢索、刪除、輸出、傳遞或其他處理。 一、個人資料:指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統一編號、特徵、指紋、婚姻、家庭、教育、職業、健康、病歷、財務情況、社會活動及其他足資識別該個人之資料。 全國法規資料庫之內容每週五定期更新,當週發布之法律、命令資料,將於完成法規整編作業後,於下週五更新上線。 財團法人或公益社團法人於收受判決書正本後,應即將其結果通知當事人,並應於七日內將是否提起上訴之意旨以書面通知當事人。 財團法人或公益社團法人就當事人授與訴訟實施權之事件,有為一切訴訟行為之權。
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 蒐集之目的:
西藥批發零售業者,依本法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利用個人資料為宣傳、推廣或行銷時,應明確告知當事人西藥批發零售業者立案名稱及個人資料來源。 個人資料的保護日漸重要,個人資料保護法列示規定個人資料,法務部也訂定「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注意資料的取得方式及隱私。 前項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於收受請求後二個月內,將處理結果以書面通知請求人。
獲主管機關許可經營及經營營業登記項目或章程所定之業務,其營業活動之相關地區及為達蒐集、處理及利用目的所必須使用之相關地區:包含本公司、本公司之分公司、與本公司有從屬關係之子公司或有控制關係之母公司暨其分公司或集團關係之公司、與本公司或前述公司因業務需要而訂有契約之機構或顧問等所在之地區、及國際傳輸個人資料需未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限制之接收者所在地。 本公司依保險法第 177 條之 1、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其相關規定,基於 臺端向本公司辦理投保、契約變更或申請理賠等保險相關業務及符合法令作業,於前述服務或作業之特定目的與範圍內,本公司就 臺端之病歷、醫療及健康檢查等個人資料所為蒐集、處理 及利用行為,須取得 臺端之書面同意;倘未能取得前述同意者,本公司將可能無法提供或進行前述服務或作業。 公務機關執行法定職務或非公務機關履行法定義務所必要,且有適當安全維護措施。
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 蒐集、處理個人資料時的注意事項
舉例而言,人民向銀行申請貸款,銀行在貸款契約發生效力之前,會先查覈貸款人的個人資料,即是基於類似契約的關係所為的行為(劉佐國、李世德,2015)。 法律明文規定 所謂「法律」,根據《個資法施行細則》第9條,指法律或法律具體明確授權之法規命令。 九、本聲明之解釋與適用,以及本聲明有關之爭議,均應依照中華民國法律予以處理,並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022外匯業務、036存款與匯款業務、044投資管理、067信用卡、現金卡、轉帳卡或電子票證業務、068信託業務、082借款戶與存款戶存借作業綜合管理、088核貸與授信業務、094財產管理、106授信業務、112票據交換業務、154徵信、166證券、期貨、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相關業務、181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
如係法人或非法人團體,其名稱、主事務所、分事務所或營業所及其代表人或管理人之姓名、住、居所。 前二項公告,應揭示於法院公告處、資訊網路及其他適當處所;法院認為必要時,並得命登載於公報或新聞紙,或用其他方法公告之,其費用由國庫墊付。 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損害發生時起,逾五年者,亦同。 例如:上、下班時間及事假、病假、休假、娩假各項請假紀錄在職紀錄或未上班之理由、考績紀錄、獎懲紀錄、褫奪公權資料等。
除了依教育部、本校規定及「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應提供之個人資料外;本人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本人的其他個人資料予本校,但若所提供知個人資料,經人檢舉或由本校發現不足以確認本人的身分真實性或涉及個人資料冒用、盜用、資料不實等情形,本校有權要求更正。 臺端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相關資料,若臺端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可能導致本網站無法提供最新相關活動訊息、不動產相關資料,例如,優惠房貸、新建案、市場趨勢等資訊。 本人已充分瞭解上述告知事項內容,並未具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定「具感染風險」須追蹤情形(居家隔離/檢疫、自主健康管理)。 您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上開個人資料,惟若您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格上租車將可能婉謝、延遲或無法提供您與格上租車各項往來之業務或服務。 當事人同意 依據《個資法》第7條第1項規定,同意是指當事人經蒐集者告知《個資法》所定應告知事項後,所為允許之意思表示。
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 什麼是利用個人資料的「特定目的」與「必要範圍」?
至於「必要性」,學者許文義(2001: )認為應符合「比例原則」,並且在具體個案中予以判斷。 舉例而言,稅捐機關依法規所定的職務,在必要範圍內,可蒐集處理納稅義務人申報的所得資料(劉佐國、李世德,2015)。 依相關法令所定(例如商業會計法等)或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較法規規定期間長者)或依您與原債權人個別契約就資料之保存所定之保存年限。 4.3 臺端得向本網站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惟依法本網站因執行業務所必須者,得予以拒絕。 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2025 您可以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供本會蒐集、處理、利用及國際傳輸,惟若您不願意提供您的個人資料予本會依上述說明內容為上開行為,本會有權自行判斷是否同意處理您的各項服務需求或同意您參加本會提供之任何活動。 為利各界查找運用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資訊,本會建置本專區以承接法務部原「個人資料保護專區」相關內容,本專區包含「最新消息」、「個資法問與答」、「法令及執行措施」、「為民服務」及「好站分享」等,其中「個資法問與答」摘錄個人資料保護法101年迄今具有通案性質之函釋,本會後續將持續更新本專區相關資訊,以供各界參考。
公務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基於醫療、衛生或犯罪預防之目的,為統計或學術研究而有必要,且經一定程序所為蒐集、處理或利用之個人資料。 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 按99年5月26日公佈之個人資料保護法(尚未施行,以下簡稱個資法)第17條及現行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0條均規定,公務機關應將保有個人資料檔案名稱、保有機關名稱及聯絡方式、個人資料檔案保有之依據及特定目的、個人資料類別等事項公開。 個人資料電腦處理之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公務機關應依職權或當事人之請求,刪除或停止電腦處理及利用該資料。 但因執行職務所必需或經依本法規定變更目的或經當事人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期間: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或本校因執行行政相關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
三、得向本公司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但依法本公司因執行業務所必須者,得不依當事人請求為之。 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2025 西藥批發零售業者蒐集個人資料時,應遵守本法第八條及第九條有關告知義務之規定,並依直接蒐集或間接蒐集,分別訂定告知方式、內容及注意事項,要求所屬人員確實辦理。 西藥批發零售業者,經定期檢視發現有非屬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之個人資料或特定目的消失、期限屆至而無保存必要者,應予刪除、銷毀、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為其他適當之處置。 專責人員負責規劃、訂定、修正、執行安全維護計畫,及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與其他相關事項,並定期向西藥批發零售業者提出報告。 依上所述,需要符合「特定目的」與「八款法定事由之一」的要件,始能合法為個人資料的蒐集或處理,以及於蒐集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為利用(本法第20條參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