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2025詳細介紹!專家建議咁做…

五是爲增強《條例》的規範性和約束力,《條例》在國家上位法的基礎上,創設了法律責任一章,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供水供電供氣等公用企事業單位、行業協會商會的相關法律責任進行了規定。 《條例》明確:一是規定領導幹部掛鉤聯繫企業制度,爲構建親清政商關係確立了制度保障。 二是明確建立健全以居住證爲主要依據的義務教育入學保障機制,完善公共服務,打造宜居宜業良好環境。

12月1日

五是爲鼓勵和支持創新,明確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等實行包容審慎監管。 12月1日 六是結合我省的區位優勢,規定了構建與南亞東南亞國家多層次溝通交流機制,推進中國(雲南)自貿試驗區改革創新等內容。 《條例》明確:一是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進一步規範政務服務行爲,推動同一事項在全省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二是推進政務服務便利化,優化升級全省政務服務平臺,加強政務服務大廳(中心、站)標準化規範化建設,提升政務服務辦理效率。

12月1日: 行政記事

三是規定了行政許可清單管理制度,嚴格限制新增行政許可。 四是推進投資建設項目審批、區域評估、不動產登記、納稅服務、證明事項、行政審批中介服務、通關便利化等領域改革,建立健全相關制度,提高要素保障政務服務水平;五是規定了政務服務評價制度,以問題爲導向改進提升政務服務效能。 《條例》規定:一是明確了“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制度,對輕微違法違規經營行爲進行包容審慎監管;二是推行綜合行政執法,加強跨部門、跨區域行政執法聯動協作,進一步細化自由裁量基準。 12月1日2025 三是明確制定營商環境政策法規,應當充分聽取市場主體、協會商會的意見,遵守法定要求和程序。 四是爲強化對市場主體的保護,明確了慎用行政強制措施的具體內容。

三是規定了建立優化營商環境監督員制度的內容。 12月1日2025 四是爲推動“雲南誠信”建設,條例規定了建立健全社會信用體系,強化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的內容。 下一步,省人大常委會還將出臺《雲南省社會信用條例》,進一步強化相關法治保障。 二是爲了保障市場主體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明確不得違法強制相關行業、領域的市場主體採取普遍停產停業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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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針對防止出現“新官不理舊賬”的情形,規定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遵循誠信原則,嚴格履行承諾和各類合同。 四是針對疫情等突發事件對企業的不利影響,規定了對市場主體幫扶紓困的措施。 五是爲了加強監督,強化對市場主體合法權益的保護,明確和細化了營商環境投訴舉報制度。 《條例》共9章72條,突出雲南特色,主要規定了雲南省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機制、市場主體培育和保護、政務環境、創新環境、市場環境、法治環境、人文環境、法律責任等方面的內容。 有利於把我省近年來在優化營商環境方面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和經驗做法上升固化爲地方性法規,使其進一步系統化、規範化,增強權威性、實效性和約束力,爲穩定預期、提振信心,持續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推動我省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條例》明確了優化市場環境和創新環境的相關措施:一是規定提升企業開辦登記和退出註銷的效率,推進“證照分離”改革,簡化審批手續等內容。 二是針對“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明確了加大對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融資支持的相關措施。 12月1日2025 12月1日2025 三是強化要素保障,規定了加強市場主體用地和供水供電供氣等保障服務內容。 四是對強化創新創業平臺和現代產業園區建設,推動科技成果轉化進行了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