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七意思11大分析2025!(持續更新)

老年人去世後一般都有做七的習俗,老年人去世做七習俗是哪些? 黃昏老年網()爲大家介紹老年人去世做七的習俗和犯七的禁忌。 “七七”又稱“滿七”、“尾七”等,儀式略同“頭七”。 有的地方又稱“七七”為“起服”,即除去孝服,換上吉服。 婦女在頭上別一麻布,男性在衣襟上別一黑紗,以示悼念。

  • 接著將至親所送的冥席,俗稱「蓋面被」,覆蓋屍體,然後將陪葬的物品放在屍旁,最後利用金銀紙充滿填實棺內,端臥不簸,棺蓋倒蓋於棺上,就以牲禮舉行家祭。
  • 還有另外一種說法,據說死者從去世之日起,在49天內,每隔七天閻王要審問亡魂一次,故“七期”又稱“過七災”。
  • 道教經典裡說到人死後需經過陰司裡,十殿冥王的審查,四位判官的判決,而後發落六道輪迴或成仙佛。
  • 答:做七,每七天過一次王官(陰府之檢察官,其職司是將往者提訊,以生前之所做所為善善惡惡加以偵訊)共有十位王官掌理十殿。
  • 作七法事可以在佛寺或家裡作,如果家屬能夠到正信的佛寺道場,虔誠為亡者誦經拜懺那功德是最大的!
  • 儀式是這樣的,一般在黃昏時候,喪家取一些乾淨的水,和一些米飯糕餅之類,右手按器,口唸咒經,後來改爲口稱如來佛的名號,再取出食器,把這些食物都倒在地上,意思是佈施和超度了餓鬼。
  • 被請的歌師傅一人擊鼓領唱,還有兩人幫和,邊歌邊舞,圍着棺材一跳就是幾個通宵。

民間一說人有三魂七魄,死後一年去一魂,七天去一魄,三年魂盡,七滿魄盡,所以要過“七期”和三週年。 做七意思 還有另外一說,死者從去世之日起,在49天內,每隔七天閻王要審問亡魂一次,故“七期”又稱“過七災”。 還有另外一種說法,據說死者從去世之日起,在49天內,每隔七天閻王要審問亡魂一次,故“七期”又稱“過七災”。 頭七在家設靈牌,焚香明燭,獻上酒餚祭奠,下餘六七都到墳地化紙錢。

做七意思: 女兒七意思在四七的討論與評價

如果過了七七期之後,亡靈託生的類別已成定案,再做佛事,就只能增加他的福分,卻不能改變他已託生的類別了。 如果一個人,生前作惡很多,註定來生要託生畜類,當他死後的七七期中,如果有孝屬親友爲他大做佛事,使他聽到出家人誦經,當下懺悔,立意向善,他就可以免去做畜牲,而重生爲人了。 而道家也認爲超度度亡靈最好是在他”七魄”沒有散盡之前。 還有人推測,做七習俗的原型是“虞祭”,即周代時“國人”於父母葬後迎其魂靈於殯宮的祭祀儀式,“虞”就是“安”的意思,即使亡者之靈得到安息。 按禮制規定,舉行虞祭的時間和次數因死者地位的不同而有區別,士之喪三虞,大夫之喪五虞,諸侯之喪七虞,每次虞祭皆以七日爲期。 到了“禮崩樂壞”的春秋晚期,大夫都僭用諸侯的七虞之禮。

這時,一家老少躲得遠遠的,待規定的時間過去之後,先將一串爆竹丟進屋內,爆完纔可以進家。 在人死後的半年或一年時,再給死者做一次道場。 按禮制規定,舉行虞祭的時間和次數 … 家屬有罐頭籃、毯子或牀罩組【女兒被】、鮮花一對等。 這稱為「開兆」是為死者永眠之所而祈求土地公庇護的意思,然後掘土築基稱「開壙」。

做七意思: 女兒七意思在【作七】 做七 – 溫福生命禮儀的討論與評價

答:蓮花被用於壽終正寢的往生者,讓其死後的身軀不受侵擾,而往生被又名陀羅尼被,集諸佛密咒,以梵文或藏文書於布帛,倘經加持,覆蓋往生者,陰間眾生見之為一片光明,可免往生者遭宿世冤家、魔障鬼邪侵擾。 禮俗:治喪期間,所有的工作與休閒都需終止,穿著任何有顏色的衣服都是代表著與平常生活沒有兩樣,但今時父(母)喪,為克盡守孝道守喪,所以一般傳統觀念,只要在自宅治喪,都需穿著白色運動服,當然現今也有其他素色服裝代替,例如:米色、黑色(莊嚴)等。 答:這個問題很矛盾,親人往生,所有家屬及親友都會嚮往生者訴說:某某人,請妳(你)一定要萬緣放下,攝心念佛,跟隨菩薩往生西方。 答:供死者做為盤纏之用,在往生者腳邊焚燒小銀紙、庫錢、往生錢,做為往生者赴陰間穿山越嶺和渡河時的買路錢,以及沿路照明用。

人死後的第一個七天、第三個七天和第七個七天,叫做”大七”。 在這一天祭奠中有”走七”的習俗,就是說在這一天的祭奠中,外嫁女兒和媳婦們,每人各自提一隻燈籠,在規定的儀式中飛也似地賽跑,爭取第一個跑回家,俗稱”爭英雄”,認爲這樣死者靈魂能庇佑降福。 因爲人們認爲人雖然死了,但靈魂仍然和活人一樣有情感。 四七, 姪女, 小七, 姪女負責準備奠品(客家人以四七為女兒七) … 回到家中,因此在交子時的時候,要「作孝」,也就是孝眷要舉哀為亡者哭泣的意思。

做七意思: 習俗

逝世當天算起,至第六天就開始作七,翌日午前「拜七」,必須作七次「七」,合計四十九天。 是陽世間的親人為亡者所做的一切功德,藉此送亡者最後一程。 而圓滿的往生救度包括「臨終關懷」和「往生佛事」,於其「正七」之時為亡者燒化、助念或甚至啟建做七法會,使其領受功德後,有機會離苦得樂。 並接受諸佛菩薩的教化,放下執著得生善趣。

做七意思: 女兒七意思在閩南風俗三七是女兒七@ 木白老師 – 隨意窩的討論與評價

做七的觀念並非儒家所原有,而是佛教進入中土後,融合中土、印度文化而形成十殿閻王的地獄信仰,道教後來也發展出十王信仰。 祭祀十王的儀式稱為“過王”,頭七是秦廣王、二七是楚江王、三七宋帝王、四七伍官王、五七閻羅王、六七卞成王、滿七泰山王,還有平政王、都市王、轉輪王則在百日、對年、三年時祭拜。 大七的做七儀式中,頭七由兒子舉辦;三七則由出嫁女兒辦,稱為“女兒七”;五七由出嫁的孫女辦,稱為“孫女兒七”;滿七仍由兒子辦,以示功德圓滿。 亦稱“齋七”、“理七”、“燒七”、“作七”、“做一日”、“七七”等。 即人死後(或出殯後),於“頭七”起即設立靈座,供木主,每日哭拜,早晚供祭,每隔七日作一次佛事,設齋祭奠,依次至“七七”四十九日除靈止。

做七意思: 沒有誰是局外人!《臺灣犯罪故事》寫實刻劃出人性善與惡

”,然後用斧頭將一個飯碗打破,全家慟哭,再舉行祭奠儀式,俗稱“呼七日”。 在福州,做頭七時,要用竹竿挑燈於門口作為標志,親朋若想“寄錢”給陰間的親人使用,也可到做七的家中燒紙錢,託新亡的人帶去。 實際上停柩的時間長,是由於當時喪禮繁縟復雜,尤其是天子諸侯,需要浩大的陵墓和大量隨葬品,需要耗費大量的人力和時間。

做七意思: 在臺灣常會聽到人死之後要做「頭七」,但是你知道什麼是頭七,而且為什麼要做七嗎?小編就來幫大家解答!以前的漢族喪葬風俗叫做「做七」,會在人死後或是出殯後,在頭七的那天設立牌位,供人早晚祭拜、每日哭拜,之後每隔7天就會做一次法事,直到七七四十九天為止。 示

死後3年,舉行“三年祭”,古稱“大祥”。 做七意思 “三七”在閩南稱之“查某子(女兒)旬”,由出嫁女偕女婿備辦豐盛祭品來孃家祭奠,往往也要請僧道誦經。 舊時有錢人家還要請戲班演戲,劇目多爲宣揚孝道的內容。 若以個其代表之各殿閻王,首先談到七,代表七殿閻羅,百日代表第八殿,對年是第九殿,三年是第十殿,要經過這十殿才能投胎轉世,因為做七代表過王官(閻羅王),七七四十九天滿七後,早期的古禮會每隔十天拜四旬,做旬指四個判官。 答:無論是做七或做旬,都是希望往生家人藉由誦經力量為逝者福德積累,幫助有情眾生勿執著於人世間貪瞋癡慾念、得以超脫沈淪。 我常問誦經的師父師姐,未來還會有做七嗎?

做七意思: 「頭七」是什麼?

謂人生有六道流轉,在一個人死此生彼之間,有一個“中陰身”階段,如童子形,在陰間尋求生緣,以七日爲一期;若七日終,仍未尋到生緣,則可以更續七日,到第七個七日終,必生一處(見《瑜珈論》)。 所以在這七七四十九天中,必須逢七舉行超度、祭奠。 這種由佛教“生緣說”催生的做七習俗之所以在南北朝時形成,自然應視作當時佛教盛行的產物。 唐人李翱曾撰《去佛齋說》,對做七習俗及其理論依據予以駁斥,其根據之一便是“傷禮”,不合儒家對人情哀慼的講求,這也能反證做七本是佛家的事。 做七,亦稱“齋七”、“理七”、“燒七”、“作七”、“做一日”、“七七”等。

做七意思: 喪葬禮儀流程

沐屍後更換衣服,如果是婦女,就由媳婦們為她梳頭。 死者所穿的壽衣,古時按貴賤有別,穿以三重、五重、七重等,壽衣,男需用褲二條,女需用裙三條,因為是喪事的關係,所以壽衣必須是奇數,絕對不能湊成偶數。 屍體在入殮時,要脫下生前所穿的衣著,而舉行一項穿壽衣的儀式,而壽衣都生前就做好的,大都在作六十一歲生日時,由出嫁的女兒製,給死者穿上壽衣,皆須由「好命人」來穿。

”他還引證《韓琦君臣相遇傳》:宋仁宗駕崩,英宗初即位。 光獻太後對宰臣韓琦說:“當初立他(指英宗)為皇太子時,臣僚多有言不當立者。 恐他見後心裏不好,昨因齋七,並焚於錢爐矣。 ”這個引證別有深意——眾所周知,宋朝自太宗以後,道教一直備受尊崇,到真宗時更受到無與倫比的偏愛,還出現一個所謂“聖祖上靈高道九天司命保生天尊大帝”趙玄朗,成為趙宋皇家的祖宗,從而使道教躍居“國教”地位。 如果做七是佛教所創,很難想像會替已故皇帝行此奠儀的。

做七意思: 五七是什麼意思有什麼講究

七七通常稱為滿七或圓七,以七日為階段的喪期至此結束。 進入工商社會後,有演變為縮短至24天者,頭七、滿七仍為七日,但頭七之後,每隔二日即做一個七。 逢奇數之七為大七、偶數為小七,在大七日由親人代亡親舉行祭拜閻王儀式,或請僧、道誦經禮懺,尤其是在頭七與滿七,儀式較為隆重。 臺灣民間以七日為單位形成喪期的一個階段,共四十九日,由亡者過世之日起算,第七日為頭七,第十四日為二七,此後依序為三七、四七、五七、六七、七七。 做七意思 “五七”大多數地方仍由孝男祭奠,儀式相當隆重。 “填還”即“償還”,意為報答父母養育之恩。

頭七,即從逝者去世當天開始計算,第七天,就被稱為頭七,依次類推,共有七個七七祭日。 佛教認爲,除罪大惡極的立即下地獄,善功極多的人立即昇天,靈魂一般並不能夠馬上轉生。 沒有轉生的亡靈不是鬼,是在死後至轉生過程中的一種身體,等待轉生機緣的成熟。 所以,人死之後七個七期中,孝屬或親友如果能請僧人來爲他做些佛事,亡者即可因此而投生到更好的去處。 所以,佛教主張超度亡靈最好是在七七期中。

俗信清晨用早飯前斷氣最佳,替子孫「留三頓」〈留三頓飯之義〉;而晚飯後斷氣,則帶走三餐,預示子孫將淪為乞丐,是不吉利的。 答:古時男尊女卑,男人三妻四妾,老婆死了,先生必須為老婆打理後事,包含:墓園建造,棺木材質等,都需一手監控,所以老婆出殯,先生需從頭監控到尾,確保整場喪禮圓滿。 地方習俗:先生的靈柩出大廳時,妻子需做在門前面向屋內,拿著菜刀切蔥。 (意謂著:夫妻情今日就像此蔥一樣,切斷後,離蒼蒼(臺語),不要往來的意思。 依照九族親等圖表,外孫輩為往生者女兒所生的子女,而外甥輩則是孃家男性(舅舅)所生的子女,所以當然是有差異。

故以對亡者的助益來說,往生佛事比臨終關懷來得重要得多。 親人往生後,每隔七天一次的奠拜是為重要的日期,負責奠拜逝者的身份(即,主祭者)也不相同,俗稱「做七」。 答:初一、十五為月圓日,月圓之時,因為地球磁場的影響,除了海水潮汐變化以外,人的情緒會起伏波動也會比平常時間大,所以必須藉由無形的寄託(祭拜或宗教儀式),才能得到情緒的平復,所以除了慎終追遠的意義之外,還具備了安撫心靈的意義。 答:家人往生造成不幸,應全心全意為摯愛的親人辦理後事以及陪伴他走完人生的最後一程,當然不可能再因為個人的儀容而消耗時間。

此俗漢代尚無記載,大約與佛教傳入中國有關,南北朝時已多行之,後世沿而不改。 佛教《瑜珈論》謂人死後,爲尋求生緣,以七日爲一期,如七日終,不得生緣,則更續七日,至第七個七日終,必生一處,以故有“七七”之期及逢七追薦之俗。 一說,人初生以七月爲臘,一臘而一魄成,經七七四十九而七魄具;死則以七日爲忌,一忌而一魄散,經七七四十九日而七魄泯,此爲道教魂魄聚散之說。 第七個七日,民間又稱爲“斷七”、“盡七”、“滿七”。 《北史.胡國珍傳》:“詔自始薨至七七,皆爲設千僧齋。 ”《北齊書.孫靈暉傳》:“(南陽王)綽死後,每至七日至百日終,靈暉恆爲綽請僧設齋。

做七意思: 五七什麼意思?

(注:每個七祭祀人數逐步增加爲吉利。)做七隻需貢三道菜,每個七不同以素爲主。 古時後,長輩往生後子女要守孝三年,乃是孝道的最高表現。 三對年代表亡靈亡者走到達第十殿,此時已走完陰司審判程序,纔可擇日做結爐。 結爐的意義就是要旺丁(香火不絕)、旺財(創造財富)。 百日代表亡靈走到第八殿,為助其順利通過陰司審判,可延請在家修居士或道士至靈前為往生者頌經、超渡三界。 做七意思 往生者死亡後當天算起至第100日即為百日。

做七意思: 喪葬禮俗:做七|頭七尾七怎麼做?超渡亡靈要七七四十九天?

做旬的時間大概是四十九天或七十七天,在這期間,要在靈桌上供養孝飯,早晚兩次,遺族並要跪拜燒香、燒銀紙,婦人要號哭,富人在做三旬、五旬、七旬時於小祥和大祥,要請和尚、道士來做功德,也就是漳人的過王。 按農曆推,如果人死時七七四十九日內不逢初七、十七、二十七的日子,那麼說明死者罪孽深重,子孫要代為受過,討米三日,又叫討孝米。 孝子討孝米時,全身披麻帶孝,手拿討米袋,每到一家便跪在地上,請人家給孝米,這天主人家也特別慷慨,一般都給個一升半升的。

一般人都會有所謂的「中陰」,中陰會存在49天,每隔7天就會有一次變易生死,簡單來說就是每7天會經歷一次劇烈的苦痛,所以這時候要幫他誦經唸佛,才能減輕他的痛苦。 這樣的說法則是源自於《地藏菩薩本願經》,看完後通常會覺得,人一定不能自殺,因為死後每7天就要再自殺一次,重新受苦一次,如果沒有親屬幫忙修福,那就只能一直這樣循環。 頭七:由兒子準備做七奠品,以古代十二地支子時(晚上11點)開始算起,所以在死後第六日晚上便要開始誦經祭拜,所以叫做「敲六頭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