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七五減租10大優勢2025!專家建議咁做…

民國36年3月15日,國民政府國防最高委員會第223次常務會議決議:「各地耕地佃農應繳之地租,暫依照正產物總額千分之三百七十五計算。」 民國36年3月20日,行政院通令各省遵行。 相對之下,地主在租約未到期時,收回土地的條件十分嚴苛:一、承租人死亡而無繼承人時。 佃農對地主繳納地租,一律不超過主要作物正產品全年收穫總量千分之三百七十五爲準。 三七五減租2025 原約地租超過千分之三百七十五者,減爲千分之三百七十五,不及千分之三百七十五者,不得增加。 陳誠在抗戰中主政湖北期間,於1941年4月頒佈了《湖北省減租實施辦法》,決定分區實行“二五減租”。

1965年,陳誠去世,大批農民自發前往臺北市殯儀館爲其送行。 據陳誠的兒子陳履安回憶:“送葬那天,好多從中南部來的老農民跪在地上哭,哭了不走。 ”直到今天,臺灣農民仍然很親切的稱其爲“陳誠伯”。

三七五減租: 【新聞自由】港外國記者會獲港府續租 租約減至3年兼增國安條款

「就像蒙古遊牧民族啦!」一位老農附和說,自己的父親曾挑著鍋碗瓢盆,走了2、3天才到新的租地,所以當時沒人敢得罪地主。 三七五減租 今年一期作全臺預計停灌4.1萬公頃,創史上第二高紀錄,農委會雖補償停灌區每公頃8.5萬元,不過許多實際耕作者因為根本沒和地主簽約,一毛錢也拿不到,農委會對此也僅表示,「參照當地租賃約定習慣,以個案方式協調處理」。 三七五減租 承租人於約定主要作物生長季節改種其他作物者,仍應以約定之主要作物繳租。 但經出租人同意,得依當地當時市價摺合現金或所種之其他作物繳付之。

  • 又房屋出租人定期催告承租人支付租金之方式未有一定,亦非限於訴訟外為之,苟於訴訟上已有書狀或言詞,向他造表示意思者,即應認為已有催告,亦有本院三十九年臺上字第五五四號判例可參。
  • 1949年8月15日,臺灣全省三七五減租政策「研擬完成」。
  • 《東方日報》和《星島日報》的報道引述港府指,FCC獲續約的年期符合港府把所有經政府產業署出租歷史建築物的租約年期,定為不多於3年的新政策。
  • 要整頓農業,必自土地制度的改革始;而陳誠主持的臺灣土改,其第一步便是實行“三七五減租”。

瑞凱德對成功續租表示高興,他不認為港府今次減短租約會影響FCC運作,認為租約減至3年沒有大問題,相反覺得7年是太久。 他又不認為在新租約加入國安條文是一個憂慮,並強調FCC一直遵守法律。 多間港媒週三(30日)引述港府消息指,經仔細考慮後,已向香港外國記者會提出以市值租金向其批出為期3年固定期的新租約,由2023年1月2日起生效。 這是《亂碼恢復詞典》中字詞“三七五減租”的各種亂碼介紹頁面,包括“三七五減租”的一次或者多次編碼和解碼結果等內容。

三七五減租: 臺灣奇異果纔有的完熟香甜!塗旭帆樹立本土奇異果標竿,奮鬥十年以高品質打開市場

早在1931年“圍剿”紅軍時,陳誠就仔細研究過共產黨的土地革命,他對蘇區農民分得土地後迸發的生產熱情產生了深刻的印象。 1941年,陳誠擔任湖北省主席期間曾按照國民黨的土地政策,實行“二五減租”。 此舉不僅激發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還緩解了地主與農民的尖銳對立,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當時臺灣的租佃制度,很多都是口頭契約,地主規定的農地租金採預收制而時有彈性或無彈性,故被當時的佃農稱為「鐵租」(即遇天災或歉收皆須依約繳付),時人見稱這些佃農的權利缺乏保護。

  • 但鄉(鎮、市、區)公所轄區內地主、佃農戶數過少時,得不設立,或由數鄉(鎮、市、區)合併設立耕地租佃委員會。
  • 他指,FCC的角色及工作不會改變,會繼續邀請不同講者演講,就不同議題發表聲明,希望有助外界瞭解香港情況。
  • 前項所稱之耕地特別改良,係指於保持耕地原有性質及效能外,以增加勞力資本之結果,致增加耕地生產力或耕作便利者。
  • 地主們最終接受了陳誠的“和平土改”方案,“三七五減租”得以順利推行,農民的生產熱情空前高漲。
  • 今年一期作全臺預計停灌4.1萬公頃,創史上第二高紀錄,農委會雖補償停灌區每公頃8.5萬元,不過許多實際耕作者因為根本沒和地主簽約,一毛錢也拿不到,農委會對此也僅表示,「參照當地租賃約定習慣,以個案方式協調處理」。

耕地主要作物正產品,全年收穫總量之標準,由各鄉(鎮、市、區)公所耕地租佃委員會,按照耕地等則評議報請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耕地租佃委員會評定後,報內政部備查。 5.佃農政治意識與社會地位提高——經濟生活對於政治意識與社會地位,均有密切影響……有些地區已有佃農當選鄉鎮長者,在各級租佃委員會中,政府並規定佃農代表名額,以保障他們的合法權益與社會地位。 地主代表可參加爲調解、調處業佃間糾紛之各級租佃委員會。 如果承租人一直有按時繳租金,一直有繼續不斷地耕作,地主是很難收回土地的。 在實務上會打官司的情況,通常是地主很想收回土地,但是苦無方法,而承租人怎麼都不願意終止租約,除非獲得地主的補償,事情就僵在那,最後經由調處,進入訴訟。

三七五減租: 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 (民國91年)

當時,臺灣農村稱剛過門的新娘子爲“三七五新娘”,足見“三七五減租”的巨大社會功效。 《東方日報》和《星島日報》的報道引述港府指,FCC獲續約的年期符合港府把所有經政府產業署出租歷史建築物的租約年期,定為不多於3年的新政策。 這一方面可令這些歷史建築的運用有一定的靈活性,更好地配合政府不同時期的政策和目標,以及香港發展的需要。

三七五減租: 三七五減租 網絡解釋

瑞凱德說:我們真的沒有意圖去犯《國安法》,我們遵守香港法律,我們不會做任何違法的事,所以我不明白為何這是一個憂慮。 我們遵守香港的所有法律,因此無須特別指明要遵守《國安法》,因為你在其他地方簽訂的任何合約,都說你要遵守法律,都要確保你租用的地址在合法情況下營運。 瑞凱德說:我們不會改變立場,我們會繼續為新聞自由發聲,我們一直都會。 香港有《基本法》去保障新聞自由,我們是為新聞自由而成立的記者會,我們不會發表任何東西,我們不是組織或媒體,唯一你可以說的是我們有嘉賓演講活動,但他們有言論自由去發表。 FCC主席瑞凱德(Keith Richburg)週三(30日)接受本臺訪問指,新租約除了年期有變及加入國安條文外,其他條款依舊,中環會址的租金維持每月60萬港元。

三七五減租: 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 (民國 91 年 05 月 15 日 修正)

要土地財產自己努力賺,不要靠政府強盜掠奪別人土地財產,耕者有其田及三七五減租條例,說穿了其實是蔣介石集團等盜匪橫行作為,現在有轉型正義條例,該還給臺灣人民正義,掠奪自己人民的土地,速速還給原地主,纔是徹底解決方案。 承租人之農舍,原由出租人無條件供給者,本條例施行後,仍由承租人繼續使用,出租人不得藉詞拒絕或收取報酬。 三七五減租2025 前項委員會佃農代表人數,不得少於地主與自耕農代表人數之總和;其組織規程,由內政部、直轄市政府擬訂,報請行政院覈定。 4.農村教育衛生之改善——據三十九年(1950年)調查,實行三七五減租後,農民由於收益增多,生活改善,農村兒童就學比例平均約增加百分之三十以上,農村人口死亡率平均約降低千分之五左右。 3.地價跌落,佃農購買耕地增多——實行三七五減租後,地價普遍跌落,若以三十七年(1948年)地價爲基數,則三十八年地價增均跌落百分之四十二點三,最近幾年地價跌落更多。 自三十八年至四十二年(1953年),佃農購買耕地之總戶數佔佃農總戶數百分之二十六,佃農購買耕地之總面積佔佃農耕地總面積百分之十三。

三七五減租: 耕地三七五減租

①限定租額,即規定地租最高不得超過租地全年主要產物收穫總量的37.5%。 “三七五減租”確實給農民特別是佃農帶來了巨大的實惠。 據彰化縣大橋村的統計數據,全村200戶中,140戶爲佃農。 減租後,佃農新蓋房屋者7戶,休整土地者20戶,購買耕地者4戶,購買耕牛者40戶,娶婦完婚者25戶。

三七五減租: 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 (民國40年) 中華文庫

但壞處是土地細碎化,同時也對日後大規模開發、或分割、或建設收購土地造成阻礙。 這些政策將地主的大片土地轉給農民,地主除了獲得股票、債券作為補償外,還能保有部分土地,不會一無所有,消除了地主武力反抗的風險。 中國K黨在臺灣的土地改革根本就是在消滅臺灣農業,唯一得利的就是像連戰、郝龍斌這些黨國權貴家族,以假自耕農的身分來以權謀私奪取農地,然後變更為建地,轉眼間一個個都靠土地成為億萬富翁。 三七五減租 農糧署副署長陳俊言坦言,口頭契約確實應該好好納管,但修法牽涉到地主和佃農權益,比較難實行,未來預計推動「登錄制」,簽訂口頭契約地主、代耕業者、實際耕作者,可到農會登錄,建立完整的資料系統,農委會可以鎖定加強輔導。

三七五減租: 耕地三七五減租主要內容

陳誠稱實行“三七五減租”,實爲解決民生問題最重要的方法。 正因爲他實行的是業佃雙方兼顧的政策,因而他接受了一部分人士的籲請:顧及地主的利益,由地主負擔的田賦徵實和餘糧收購,都應照減租的比例減少。 要整頓農業,必自土地制度的改革始;而陳誠主持的臺灣土改,其第一步便是實行“三七五減租”。 一年後,陳誠改任“行政院院長”,但仍傾注全力推進土地改革。

三七五減租: 條目 三七五減租(三七五減租)

前項所稱之耕地特別改良,係指於保持耕地原有性質及效能外,以增加勞力資本之結果,致增加耕地生產力或耕作便利者。 前項所稱主要作物,係指依當地農業習慣種植最為普遍之作物,或實際輪植之作物;所稱正產品,係指農作物之主要產品而為種植之目的者。 爲了消除地主們的疑慮與反感,陳誠每週邀請9位省“參議會”的駐會委員聚餐一次,在用餐前後,同他們交流思想,宣傳實行“三七五減租”的好處。 後來,這竟沿襲成爲一種省“主席”與省“議員”的每週會餐制度。

另一方面,一個3年的租約期亦應可讓租客有一段合適的時間就其營運作出安排。 港府已於新租約內加入保障國家安全和充分保障政府權益的標準條文。 香港外國記者會(The Foreign Correspondents’ Club Hong Kong, FCC)會址租約原訂明年到期,港府決定允許FCC續租,惟租期由以往7年減至3年,並加入維護國家安全和保障政府權益的條文。 FCC主席強調FCC一直遵守法律,不擔心會違反《國安法》,日後會繼續為新聞自由發聲。 有民主派人士指出,新聞及言論自由是香港的DNA,促請特首李家超切實保障。 我們相信知識就是力量,客觀專業的新聞可以促進公共利益、刺激社會對話,找出解決問題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