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僱主的強積金紀錄證明書只顯示僱主為65歲或以上僱員作自願性強積金供款的金額,但沒有顯示相關僱員的工資金額,補貼將會按僱主於「指定月份」為有關僱員作的自願性供款的十倍計算,最高補貼額為每月9,000元。 祕書處將在「2022保就業」計劃網站上載已領取本計劃工資補貼的僱主名單、所獲的工資補貼金額及「自選補貼人數」、「全額補貼人數」、「半額補貼人數」及「年長補貼人數」,相關僱員及社會人士因而得知僱主領取了補貼。 僱主的工資補貼共分四期發放,最後一期的補貼額為7月份補貼餘下30%,但需要先扣除退回補貼和罰款(如有),我們預計於9月下旬╱10月初開始陸續發放。 “公共交通開支/補貼查詢”及”遺失/失效/續期八達通”服務由八達通卡有限公司提供。 政府沒有途徑查閱個別八達通持有人提供之所需資料及查詢結果,包括有關該八達通持有人的公共交通費用開支及合資格補貼之查詢結果。 如作出虛假陳述、虛報、隱瞞或提供虛假或誤導的文件或資料以欺騙政府及/或其委託機構屬刑事罪行,可能因此被刑事檢控。
若申請者申報的核心業務屬於「受限名單」上的範圍(見附表),適用「行業上限」為100名合資格僱員,即有關企業可申請的補貼僱員數目限於最多100名。 我們會陸續以手機短訊及電郵發出申請結果通知或與申請者作出跟進,申請者請留意計劃下發出的手機短訊及電郵(包括「垃圾郵件夾」內的郵件)。 特別是在日本,當寫履歴表,保険申告書,及其他銀行或官方文件時,常需將西元轉回日本的年號。 請注意:上述內容為撮要參考資料,並未羅列本計劃的所有規定及守則,「保就業」計劃的一切規定皆以計劃之守則及條款為準。 已申請旅遊事務署「以接載旅客為主的旅遊服務巴士司機支援計劃」津貼,主業為旅遊服務巴士司機的自由作業者6。 2022年1月14日下午,因應珠海本地疫情防控需要,往返澳門內港客運碼頭的海上客運服務航線自2022年1月14日下午3時起暫停營運,直至1月31日恢復。
2020 查詢: 申請資格
(只適用於由政府全數資助部分僱員的工資並已收到有關政府部門信件通知的僱主,包括只申請第二期或更改「指定月份」的申請者)僱主不能為工資由政府全數資助的僱員申請工資補貼。 僱主須以「指定表格」填妥符合本計劃申請資格的僱員資料(即工資並非由政府全數資助的僱員),包括2020年3月的合資格僱員人數,及僱主為每名合資格僱員在「指定月份」支付的「有關入息」/工資及強積金供款金額。 有關僱主會在提交申請後5個工作天內收到計劃代理人由電郵寄出的「指定表格」,並須在5個工作天內上載填妥的「指定表格」至「保就業」申請者服務網站。 有關僱主只可就工資並非由政府全數資助,而該僱主亦有為其作強積金供款或設立獲強積金豁免的職業退休計劃的僱員申請補貼。 上述補貼的計算方法會以該部分合資格僱員的人數及實際工資作為計算補貼的基礎。 「保就業」計劃祕書處會就第二期補貼的申請,透過相關政府部門發信提醒相關政府資助機構及政府外判服務承辦商/顧問公司上述申領資格。
)是中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與廣東省珠海市的邊境口岸,位於珠海西南面的前山河出海口,與澳門相隔前山水道。 通脹掛鉤債券(iBond 2020)今日公佈認購結果,數字顯示今批iBond共有45.6萬人認購,認購金額達383.6億元,超購2.8倍。 政府將發行額增加至上限150億元,當中約23萬人獲分配4手iBond,另有約19.6萬人獲分3手或以下。
2020 查詢: 申請承諾
上述罰則亦適用於已領取第一期補貼的僱主,政府會向違反承諾的僱主施加罰則,並在向其發放的第二期補貼(如獲批)直接扣除相關罰款和未用於支付僱員工資的補貼。 申請者於第一期申請時獲發的申請編號及密碼亦適用於第二期申請。 申請者可直接使用第一期的申請編號、密碼及聯絡人手提電話號碼登入計劃的申請網頁提交第二期申請。 申請網頁會自動顯示申請者於第一期申請時提交的資料,申請者應核對所有資料是否準確無誤。 如任何一名65歲或以上僱員按強積金紀錄證明書上顯示的基本工資金額或自願性強積金供款額計算所得的工資補貼,少於每月5,000元,有關僱主可為該等僱員領取每人每月5,000元的工資補貼。 6 經營一車隊/一輛巴士並兼任司機者除外,若他們本身有開設「自僱人士強積金戶口」,可在本計劃下以自僱人士身份申請資助,並同時在「以接載旅客為主的旅遊服務巴士司機支援計劃」下申請資助。
僱主於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的強積金供款資料,已於2020年5月7日鎖定,用以計算工資補貼額。 換言之,僱主只可就於2020年5月7日或以前已繳清強制性供款(不包括附加費)的僱員申請工資補貼。 香港特區政府在第二輪防疫抗疫基金下推出「保就業」計劃(計劃),透過向僱主提供有時限的財政支援,協助他們支付員工的薪金,以保留可能會被遣散的僱員。 祕書處按其絕對酌情權認為獲批本計劃工資補貼的僱主在補貼期間(即2022年5月至7月)的行為直接或間接違反本計劃的目標或有違公眾利益,有權要求該僱主在指定期間內向政府退回全數或部分任何已發放的補貼及繳交罰款。 曾經成功獲批「2020保就業」計劃的僱主申請者,必須使用「2020保就業」計劃的申請編號及商業登記號碼遞交本計劃申請。 有意申請的僱主或自僱人士(無論有否曾經申請「2020保就業」計劃)須於申請期內填妥網上申請表及上載所需證明文件。
2020 查詢: 查詢
(只適用於由政府全數資助部分僱員的工資並已收到有關政府部門信件通知的僱主)如有關僱主決定使用相同的「指定月份」,則無須重新填寫「指定月份」的合資格僱員資料(即工資並非由政府全數資助的僱員)。 若申請者更改第一期的「指定月份」,則必須以「指定表格」重新填妥並上載符合本計劃申請資格的僱員資料,包括僱主為每名合資格僱員在新選定的「指定月份」支付的「有關入息」/工資及強積金供款金額。 另外,僱主(不論有否更改「指定月份」)亦須以「指定表格」填妥符合本計劃申請資格的僱員在2020年6月及7月的「有關入息」/工資及僱主強積金供款金額,並在申請第二期時一併提交。
- 6 經營一車隊/一輛巴士並兼任司機者除外,若他們本身有開設「自僱人士強積金戶口」,可在本計劃下以自僱人士身份申請資助,並同時在「以接載旅客為主的旅遊服務巴士司機支援計劃」下申請資助。
- 未有申請「保就業」計劃第一期補貼的僱主,以及在第一期計劃未成功獲批工資補貼的僱主,均須於第二期申請期內填妥網上申請表及上載所需證明文件,並透過網上遞交申請表格。
- 若有僱主於第一期補貼期內因違反承諾(即未有把領取的當月補貼全數用於支付僱員同一月份的工資及/或在補貼期間任何一個月有支薪的僱員總數少於「承諾受薪僱員人數」8 ),有關僱主必須把未有用於支付工資的補貼金額歸還政府及/或向政府繳付罰款。
- 事實上,祕書處已就「2020保就業」計劃轉介多個懷疑個案予警方調查,而警方亦在去年底採取拘捕行動,涉及兩個企業虛構僱員人數騙取工資補貼。
- 若申請者申報的核心業務屬於「受限名單」上的範圍(見附表),適用「行業上限」為100名合資格僱員,即有關企業可申請的補貼僱員數目限於最多100名。
即使申請者的申請已獲批,若政府在發放補貼前發現該申請者牽涉清盤、撤銷公司註冊、剔除註冊的相關程序,或處於不活動狀態,政府有權拒絕發放補貼,並撤銷相關申請的批准。 申請者在提交申請後,有責任留意計劃下發出的手機短訊及電郵(包括「垃圾郵件夾」內的郵件)。 如申請資料不齊全,將會有手機短訊或電郵通知,要求申請者在指定日期前根據訊息內的指示補交。
2020 查詢: 申請時間及資助發放安排
「保就業」計劃祕書處在「保就業」計劃網站上載了已領取第一期工資補貼的僱主名單、所獲的工資補貼金額及「承諾受薪僱員人數」,相關僱員及社會人士因而得知僱主領取了資助。 祕書處會繼續在完成發放補貼後,於網站上載有領取第二期工資補貼的僱主名單、所獲的工資補貼金額及「承諾受薪僱員人數」。 另外,僱主(不論有否更改「指定月份」)亦須以「指定表格」填妥符合本計劃申請資格的僱員在2020年6月及7月的實際工資,並在申請第二期時一併提交。 有關僱主亦須於2020年9月30日或之前登入「保就業」申請者服務網站提交相關僱員在2020年8月的實際工資,以便核實申請人有否違反承諾。 如申請者在申請第二期補貼時更改第一期所選擇的「指定月份」,則須按網上申請表指示重新上載相關文件,及/或可以因應其需要在網上申請表更新資料(例如提供額外的強積金戶口資料)。
若申請者為同一僱員開設多個強積金戶口及/或設立多個職業退休計劃,在計算僱員人數及僱員名額時,只以一人計算。 請注意,「自僱人士強積金戶口」是指以「自僱人士」身分開設的強積金戶口,而在其強積金供款紀錄文件中,一般會印有「自僱人士」帳戶等字句。 2020 查詢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香港法例第485章),「自僱人士」是指並非以僱員身分收取有關入息的人,而該等有關入息是源自該人在香港(全部或部分)生產貨品或提供服務,或源自在香港從事向香港或香港以外地方提供貨品或服務的業務。 以「僱員」身分開設的強積金戶口,或任何形式的強積金「個人帳戶」均不符合申請資格。
2020 查詢: 申請方法及所需資料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在「防疫抗疫基金」下推出「2022保就業」計劃(本計劃),向僱主提供為期三個月(即2022年5月、6月和7月)的工資補貼,以協助他們保留現時僱員,甚至在疫情許可的情況下重振業務時增聘員工。 申請者在申請第二期補貼時並不能於網上申請表內更改收款銀行賬戶資料。 如申請者有特殊情況需更改收款銀行賬戶資料,則須按網上申請表指示登入「保就業」申請者服務網站,並上載有關銀行月結單或其他相關之證明文件作核實及跟進。 如申請者有特殊情況需更改收款銀行賬戶資料,則須按網上申請表指示登入「保就業」申請者服務網站,並上載有關銀行月結單或其他相關之證明文件作核實及跟進 。
「每月工資」是指強積金紀錄中的「有關入息」或參與職業退休計劃僱員的實際工資,包括薪金、津貼、佣金和獎金等,但不包括非金錢利益及《僱傭條例》(香港法例第57章)下的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 若個別僱員的薪金並非每月發放(例如日薪)或每月收入不固定,我們會適當換算為每月工資。 2020 查詢2025 僱主的工資補貼共分四期發放,最後一期的補貼額為7月份補貼餘下30%,但需要先扣除退回補貼和罰款(如有)。 我們正分階段向強積金受託人索取所有申請者於補貼期內的強積金供款資料,以核實申請者的實際聘用情況以及有否違反計劃承諾(按此查看僱主承諾及罰則)。 由於處理上述程序需時,所以最後一期補貼預計於9月下旬╱10月初開始陸續發放。
2020 查詢: 相關條目
有關僱主亦須於2020年9月30日或之前登入「保就業」申請者服務網站提交相關僱員在2020年8月的「有關入息」/工資及僱主強積金供款金額,以便核實申請人有否違反承諾。 僱主必須留意,上述關於新僱員、65歲或以上僱員或臨時僱員的要求,較強積金相關要求高,僱主必須切實遵守,否則相關僱員將不會顯示於相關月份的強積金紀錄上,不能用於滿足申請者上述的承諾。 參與職業退休計劃的僱主申請者須以指定方式提供每名獲補貼僱員在2022年5月、6月及7月的實際工資及標示65歲或以上僱員,並於指定限期或之前提交予祕書處及/或政府代理人。 祕書處及/或政府代理人會按所提供的資料及申請者遞交於補貼期(即2022年5月至7月)內每個月的僱員工資證明文件,審核有關僱主有否違反承諾。
其他申請者的「行業上限」為1000名合資格僱員,即聘用超過1000名僱員的企業的補貼僱員數目限於1000名。 2020 查詢 2020 查詢 換言之,在2020年4月1日或以後才開設強積金戶口的僱主及僱員,不具備申請資格。 本廣告/宣傳資料內載列的相片、圖像、繪圖或素描顯示純屬畫家對有關發展項目之想像。 有關相片、圖像、繪圖或素描並非按照比例繪畫及/或可能經過電腦修飾處理。 賣方亦建議準買家到有關發展地盤作實地考察,以對該發展地盤、其周邊地區環境及附近的公共設施有較佳瞭解。
2020 查詢: 申請承諾
就編製下一份選民/投票人登記冊而言,如果你已提交登記申請或更新登記資料,而選舉事務處亦已成功處理有關申請,你亦可查閱你的最新登記資料。 2020 查詢2025 計劃下設有適當的監察及審核機制,在審批申請的過程中及完成審批後,「保就業」計劃祕書處及其代理人會審視和抽查僱主提交的資料,並到被抽查的僱主機構作現場審核。 申請工資補貼的僱主在提交申請時須承諾並保證在接受補貼期間不會裁員,及將所有補貼全數金額用於僱員工資。 合資格的自僱人士可以在2020年8月31日至9月13日透過網上申請一筆過資助,預計大部分合資格而又能提供正確資料的自僱人士可於申請後三至四星期獲發資助。
2020 查詢: 申請時間及資助發放安排
成功遞交網上申請的申請者將獲發電郵及手機短訊以確認收到其申請。 若申請者在補貼期間任何一個月,未能完全履行上述承諾,申請者除須退回相關的工資補貼外,亦須額外繳交退回工資補貼之10%作為罰款。 申請者會陸續收到電郵和手機短訊通知其申請結果或最新情況,亦可按此查看申請結果或詳情。 請留意計劃下發出的手機短訊及電郵(包括「垃圾郵件夾」內的郵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