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12大著數2025!(小編推薦)

1911年,辛亥革命爆發,上海光復,上海地區道、府兩級行政機構均被撤廢。 滬軍都督府成爲控制上海地區的主要軍政機構,直轄上海縣署和在上海城廂及寶山縣閘北地區的市政機構。 上海地區其他宣佈獨立的各縣名義上隸屬於江蘇都督。

1979年12月,上海市革命委員會撤銷,復設上海市人民政府。 上海市人民政府共設置工作部門36個,其中辦公廳和組成部門26個,直屬特設機構1個,直屬機構9個。 分管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市無線電管理局),市科學技術委員會(市外國專家局),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市金融工作局),上海科創辦。 1949年5月27日,在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三野戰軍司令部指揮之下的中國人民解放軍上海市軍事管制委員會佈告宣告成立,陳毅任主任,粟裕任副主任。 同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宣告成立,陳毅任市長。

上海市政府: 機構設置

1979年12月,上海市革命委員會撤銷,恢復上海市人民政府。 1949年5月由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任命市長1人、副市長3人,1949年12月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副市長1人。 根據《上海市機構改革方案》,除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外,上海市人民政府設置組成部門25個,直屬特設機構1個,直屬機構10個,部門管理機構6個。 2018年10月8日,中央廣播電視總檯與上海市人民政府簽署深化戰略合作框架協議。

  • 1914年1月,北洋政府在上海恢復道的建置,統轄上海地區各縣,設行政機構觀察使署、行政長官觀察使。
  • 1949年5月24日,中國人民解放軍進攻上海,時任上海市代理市長趙祖康命令駐守國軍停止抵抗、向解放軍投降,同月28日趙祖康正式移交權限,中華民國上海市政府對上海的統治告終。
  • 元代上海立縣,縣域約今吳淞江故道以南市區、青浦縣大部、閔行區大部、浦東新區大部和南匯縣。
  • 4月,國民黨右派發動四一二政變後,14日臨時市政府被查封,政權歸國民黨上海臨時委員會掌握。
  • 1911年,辛亥革命爆發,上海光復,上海地區道、府兩級行政機構均被撤廢。
  • 1927年3月,國民革命軍進駐上海,上海工人第三次武裝起義成功,淞滬商埠督辦公署撤銷,上海民衆選舉產生上海歷史上第一個市政府上海特別市臨時政府。
  • 上海地區其他宣佈獨立的各縣名義上隸屬於江蘇都督。

因歷史原因,光明食品(集團)有限公司保留農場管理局牌子。 1950年10月,上海市二屆一次各界人民代表會議選舉市長1人、副市長2人;1952年7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任命副市長1人;1953年3月政務院任命副市長3人。 1945年8月,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復設上海市政府。 1949年5月,解放軍進駐上海後,成立中國人民解放軍上海市軍事管制委員會(上海市人民政府),並在其後一直保留上海市軍管會牌子至1987年。 1955年2月,組建上海市人民委員會,不再保留上海市人民政府。 上海市人民政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直轄市上海市的省級地方國家行政機關,成立於1949年5月。

上海市政府: 上海市人民政府下轄政府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上海市委書記李強出席活動。 上海市政府 中宣部副部長、中央廣播電視總檯臺長慎海雄和上海市委副書記、市長應勇以及上海市領導周慧琳、諸葛宇傑等出席。 協助市長聯繫市政府辦公廳、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發展研究中心,協助聯繫財政、審計、政府法制、建議提案辦理、政務公開、行政審批改革等工作。 上述單位不包括國家部委、上海市人民政府雙重領導的地方局(上海市氣象局除外),也不包括加掛市局牌子的中共上海市委組成單位。 1945年8月,蔣中正領導中國抗日戰爭勝利,國民政府接收上海特別市政府,並改回上海市政府。

  • 1949年5月由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任命市長1人、副市長3人,1949年12月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副市長1人。
  • 後觀察使署改爲滬海道尹公署,觀察使改爲道尹,上海地區各縣歸其統屬。
  • 1945年8月,抗日戰爭勝利,上海市政府復員,9月12日接收僞政權。
  • 爲加強對上海的控制,1913~1925年,北洋政府又先後派鎮守使、護軍使坐鎮上海,實行臨時軍政制度,上海地區的行政權實際操諸軍閥之手。
  • 光緒三十一年,上海城廂內外總工程局成立,至宣統三年先後建立上海城廂自治公所、上海市政廳。
  • 滬軍都督府成爲控制上海地區的主要軍政機構,直轄上海縣署和在上海城廂及寶山縣閘北地區的市政機構。

1913年1月,袁世凱頒佈《劃一現行各省地方行政官廳組織令》,規定前清設置的道納入行政系統,作爲省、縣之間的一級政權。 1914年1月,北洋政府在上海恢復道的建置,統轄上海地區各縣,設行政機構觀察使署、行政長官觀察使。 後觀察使署改爲滬海道尹公署,觀察使改爲道尹,上海地區各縣歸其統屬。 爲加強對上海的控制,1913~1925年,北洋政府又先後派鎮守使、護軍使坐鎮上海,實行臨時軍政制度,上海地區的行政權實際操諸軍閥之手。

上海市政府: 上海市人民政府

1967年2月23日,正式成立上海市革命委員會。 負責農業農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退役軍人事務、合作交流、信訪、區政、行政學院、人民武裝等工作。 1945年8月,抗日戰爭勝利,上海市政府復員,9月12日接收僞政權。 上海市政府 爲加強對上海的控制,上海市政府重新整頓各區基層組織,進一步完善保甲制度。 1949年5月,上海解放,舊政權結束,上海市人民政府接管舊上海市政府。

上海市政府: 上海市政府 (中華民國)

1949年5月24日,中國人民解放軍進攻上海,時任上海市代理市長趙祖康命令駐守國軍停止抵抗、向解放軍投降,同月28日趙祖康正式移交權限,中華民國上海市政府對上海的統治告終。 1927年3月,國民革命軍進駐上海,上海工人第三次武裝起義成功,淞滬商埠督辦公署撤銷,上海民衆選舉產生上海歷史上第一個市政府上海特別市臨時政府。 上海市政府2025 4月,國民黨右派發動四一二政變後,14日臨時市政府被查封,政權歸國民黨上海臨時委員會掌握。

上海市政府: 上海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元代上海立縣,縣域約今吳淞江故道以南市區、青浦縣大部、閔行區大部、浦東新區大部和南匯縣。 清嘉慶十五年縮存600平方公里,縣域約今吳淞江故道以南市區、浦東新區大部、閔行區大部。 清朝末年,隨着租界市政對華界刺激的日益強烈和地方自治思潮的形成,上海紳商發起地方自治運動併成立機構推行自治事業。 上海市政府2025 光緒三十一年,上海城廂內外總工程局成立,至宣統三年先後建立上海城廂自治公所、上海市政廳。 1967年2月5日,成立上海人民公社臨時委員會,全面接管上海市黨政各項事務。

上海市政府: 部門管理機構

分管市商務委員會(市口岸服務辦公室),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市中醫藥管理局),市政府外事辦公室(市政府港澳事務辦公室),市醫療保障局,市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 分管市農業農村委員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民政局(市社會組織管理局),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市政府合作交流辦公室(市政府協作辦公室),市政府信訪辦公室。 1927年5月,南京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通過《上海特別市暫行條例》,決定設上海爲特別市,地位與省相等,直隸中央政府。 1930年7月1日,根據國民政府《上海市組織法》,上海特別市政府改稱上海市政府,直隸國民政府行政院,轄境不變。 1937年11月上海淪陷以後,日僞先後在上海操縱建立“上海市大道政府”、“督辦上海市政公署”和“上海特別市政府”等傀儡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