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法規題庫10大著數2025!(震驚真相)

保險業依第一項第三款至第六款規定投資於公開發行之未上市、未上櫃有價證券、私募之有價證券;其應具備之條件、投資範圍、內容、投資規範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投資型保險業務專設帳簿之管理、保存、投資資產之運用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不受第一項、第三項、第一百四十六條之一、第一百四十六條之二、第一百四十六條之四、第一百四十六條之五及第一百四十六條之七規定之限制。 保險業與經營不善同業進行合併或承受其契約致遭受損失,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申請安定基金墊支之金額,由安定基金報請主管機關覈准。 四、保險業依本法規定進行重整時,為保障被保險人權益,協助重整程序之迅速進行,要保人、被保險人及受益人除提出書面反對意見者外,視為同意安定基金代理其出席關係人會議及行使重整相關權利。 安定基金執行代理行為之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由安定基金訂定,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 丁在保險相關公會任職多年已退休,雖不曾任職於保險公司,但可證明具備保險工作經驗,可健全有效經營保險經紀人業務。
  • 保險費付足二年以上者,保險人應將其保單價值準備金給付與應得之人,無應得之人時,應解交國庫。
  • 第一百四十六條之三第三項所列舉之放款對象,利用他人名義向保險業申請辦理之放款,適用第一百四十六條之三第三項規定。
  • 除有妨害國家利益或投保大眾權益者外,主管機關依前項簽訂之條約或協定,得洽請相關機關、機構依法提供必要資訊,並基於互惠及保密原則,提供予與我國簽訂條約或協定之外國政府、機構或國際組織。

以保險契約為質之借款,保險人應於借款本息超過保單價值準備金之日之三十日前,以書面通知要保人返還借款本息,要保人未於該超過之日前返還者,保險契約之效力自借款本息超過保單價值準備金之日停止。 催告應送達於要保人,或負有交付保險費義務之人之最後住所或居所,保險費經催告後,應依與保險人約定之交付方法交付之;保險人並應將前開催告通知被保險人以確保其權益。 對被保險人之通知,依最後留存於保險人之聯絡資料,以書面、電子郵件、簡訊或其他約定方式擇一發出通知者,視為已完成。

保險法規題庫: 證照考試 – 中華民國人壽保險管理學會

※成為會員可以使用各項會員優質服務功能,例:線上測驗、下載歷屆試題詳解、考前重點整理,及訂閱電子報等。 Waters說,正是這類行為,使馬斯克多年來加諸在自己和特斯拉身上的護體魔力破功。 隨著投資人力挺的熱情消退,理性分析提供他們充分理由大幅調降對這檔股票的評價。 我認為保險經紀人考題有些問題很直接,如果回答到題目核心,其實不用寫很多。

第七十三條所稱全部損失,係指保險標的全部滅失或毀損,達於不能修復或其修復之費用,超過保險標的恢復原狀所需者。 保險法規題庫 前項解除契約權,自保險人知有解除之原因後,經過一個月不行使而消滅;或契約訂立後經過二年,即有可以解除之原因,亦不得解除契約。 保險契約之解釋,應探求契約當事人之真意,不得拘泥於所用之文字;如有疑義時,以作有利於被保險人之解釋為原則。 本法所稱公證人,指向保險人或被保險人收取費用,為其辦理保險標的之查勘,鑑定及估價與賠款之理算、洽商,而予證明之人。 :保費計算以「臺灣壽險業第三回經驗生命表」百分之90%死亡率為基礎。

保險法規題庫: 人身保險法規題庫

考試輔導的目的,在於提供優良的應考環境,完整的應考資料,靈通的考試消息以及豐富的考試經驗,但應考者也不可忽略個人所扮演的角色,如果只想搭電梯,卻不曉得如何使用電梯,還是無法上樓的。 作答申論題時,應先將試題詳讀一次,瞭解命題的意義所在,下筆前並應稍作大綱整理,再依大綱旁徵博引相關內容,以充實申論內容,切勿太過冗長又不切題旨。 不會作答或記憶不全的答案,切勿留空白,應找相關或近似的答案填補,還是可以得分。

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其他職員,對於接管人所為關於業務或財務狀況之詢問,有答復之義務。 保險業受接管或被勒令停業清理時,不適用公司法有關臨時管理人或檢查人之規定,除依本法規定聲請之重整外,其他重整、破產、和解之聲請及強制執行程序當然停止。 前項保險業因國內外重大事件顯著影響金融市場之系統因素,致其或其負責人未於主管機關規定期限內完成前項增資、財務或業務改善或合併計畫者,主管機關得令該保險業另定完成期限或重新提具增資、財務或業務改善或合併計畫。 二、前款情形以外之財務或業務狀況顯著惡化,不能支付其債務,或無法履行契約責任或有損及被保險人權益之虞時,主管機關應先令該保險業提出財務或業務改善計畫,並經主管機關覈定。

保險法規題庫: 保險業辦理保險金信託,除經主管機關覈准之資金運用方式者外,其資金運用範圍尚可以下列那幾項為限?a.銀行存款b.不動產c.短期票券d.放款

各種保險業資本或基金之最低額,由主管機關,審酌各地經濟實況,及各種保險業務之需要,分別呈請行政院覈定之。 第四項信託財產為有價證券者,保險業設置信託專戶,並以信託財產名義表彰;其以信託財產為交易行為時,得對抗第三人,不適用信託法第四條第二項規定。 保險人未於前項規定期限內要求要保人提供可保證明或於收到前項可保證明後十五日內不為拒絕者,視為同意恢復效力。 人壽保險之保險費到期未交付者,除契約另有訂定外,經催告到達後屆三十日仍不交付時,保險契約之效力停止。 保險法規題庫2025 陸上、內河及航空保險人,對於保險標的物,除契約另有訂定外,因陸上、內河及航空一切事變及災害所致之毀損、滅失及費用,負賠償之責。

保險法規題庫: 保險經紀人以公司組織經營業務,但不經營再保險業務者,最低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

一、拒絕將保險業業務財務有關之帳冊、文件、印章及財產等列表移交予監管人、接管人或清理人或不為全部移交。 保險業違反第一百四十八條之三第二項規定,未建立或未執行內部處理制度或程序,處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上一千二百萬元以下罰鍰。 保險業違反第一百四十八條之三第一項規定,未建立或未執行內部控制或稽覈制度,處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上一千二百萬元以下罰鍰。 二、違反第一百四十三條之三第五項規定,未依規定建置電子資料檔案、拒絕提供電子資料檔案,或所提供之電子資料檔案嚴重不實。 前項之保險業負責人、職員或以他人名義投資而直接或間接控制該保險業之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之人所為之有償行為,於行為時明知有損害於保險業之權利,且受益之人於受益時亦知其情事者,保險業得聲請法院撤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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嗣後如因法規修訂,致試題不適用或解答有誤時,煩請讀者自行更正。 保險法規題庫 對人契約:保險人對於覈保時,除需針對保險標的物之實質危險因素進行評估外,尚須對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各項背景進行了解,已決定承保與否及承保之條件。 除有妨害國家利益或投保大眾權益者外,主管機關依前項簽訂之條約或協定,得洽請相關機關、機構依法提供必要資訊,並基於互惠及保密原則,提供予與我國簽訂條約或協定之外國政府、機構或國際組織。

保險法規題庫: 保險經紀人違反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中有關業務或財務管理之規定,依保險法規定,除應限期改正外,可合併處罰之罰鍰是多少?

年度 歷屆試題年度, 考試名稱 考試名稱, 等別 考試等別, 類組/類別 考試類組, 考試 科目, 下載. 106, 保險從業人員, 專技普考, 財產保險經紀人, 保險學概要. 106, 保險 從業人員, 專技普考, 財產保險代理人, 保險學概要. 106, 保險從業人員, 專技普考, 財產保險經紀人, 保險法規概要.

保險法規題庫: 人身保險業務員測驗筆記與心得

應考的科目皆由二至三位典試委員統一命題,並統一閱卷,因此若能對應試科目相關學者之專著加以廣泛閱讀,則答題時當可涉獵無遺,且對同一論點可正反比較,加深見解,豐富題旨。 解除:指當事人一方因違反特定事項,他方因而有解除權,且他方行使之,使契約效力溯自訂約之時,自始無效。 引用時,請註明資料來源,請確保資料之完整性,不得任意增刪,亦不得作為商業使用。 FTX風暴凸顯公司治理之必要 工商時報 / 文/王嘉緯 臺灣金融研訓院首席研究員 加密貨幣交易所FTX無預警破產,不僅撼動全球幣圈,加密貨幣的監管加強與否更成為火線議題。 新創產業向來主張,政府過度監管恐增添遵法成本,扼殺創新思維;其實適度的監管,理應有助於提升公司治理水平,避免企業未盡該盡之責,而損及投資人權益。 此番幣圈風暴即肇因於FTX輕忽公司治理所致,倘若FTX能及早建立起妥善的內控機制,整起事件就不至於演變成這般…

保險法規題庫: 保險業因業務或財務狀況顯著惡化,不能支付其債務,主管機關依情節輕重可採取那些處分?a.監管;b.限制營業範圍;c.勒令停業清理;d.命令解散。

保險業之各種保險單條款、保險費及其他相關資料,由主管機關視各種保險之發展狀況,分別規定銷售前應採行之程序、審核及內容有錯誤、不實或違反規定之處置等事項之準則。 保險業應於其網站或主管機關指定機構之網站公告現行銷售中保險商品之契約條款,並公開揭露該等商品之預定附加費用率、承保範圍、不保事項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保險商品資訊。 要保人終止保險契約,而保險費已付足一年以上者,保險人應於接到通知後一個月內償付解約金;其金額不得少於要保人應得保單價值準備金之四分之三。 保險契約係為被保險人所營事業之損失賠償責任而訂立者,被保險人之代理人、管理人或監督人所負之損失賠償責任,亦享受保險之利益,其契約視同並為第三人之利益而訂立。

保險業經主管機關為勒令停業清理之處分時,準用第一百四十九條之一、第一百四十九條之二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及第八項規定。 接管人依本法聲請重整之保險業,不以公開發行股票或公司債之公司為限,且其重整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準用公司法有關重整之規定。 保險法規題庫 接管人依第二項第一款或第三款規定辦理而持有受接管保險業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者,不適用第一百三十九條之一規定。 一、資本等級為嚴重不足,且其或其負責人未依主管機關規定期限完成增資、財務或業務改善計畫或合併者,應自期限屆滿之次日起九十日內,為接管、勒令停業清理或命令解散之處分。

關於未來事項之特約條款,於未屆履行期前危險已發生,或其履行為不可能,或在訂約地為不合法而未履行者,保險契約不因之而失效。 變更保險契約或恢復停止效力之保險契約時,保險人於接到通知後十日內不為拒絕者,視為承諾。 為他人利益訂立之保險契約,於訂約時,該他人未確定者,由要保人或保險契約所載可得確定之受益人,享受其利益。 保險法規題庫2025 保險人應於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交齊證明文件後,於約定期限內給付賠償金額。

保險法規題庫: 人身壽險保險員測驗題庫彙編(821題)-阿摩線上測驗

對於被保險人故意行為所致之損失與對於被保證員工之過失行為所致之損失,都不理賠. 對於被保險人過失行為所致之損失與對於被保證員工之過失行為所致之損失,都理賠. 「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測驗新版題庫開始適用日為111年7月1日起,而現行題庫之測驗截止適用日為111年6 月30日,請應試人特別留意。 本人當盡力提供正確之資訊,唯所載資訊均來自個人之見解網路資料整理,對其完整性、即時性和正確性不做任何擔保! 其餘文字圖表皆屬本人之所有著作權,如需轉載文章請註明出處,謝謝。 上一篇保險經紀人上榜心得及攻略談了考前如何準備考試,這篇我們要來聊聊如何把實力在考場上發揮出來,以及得高分的技巧。

保險法規題庫: 以下有關保險法對於保險相關「同業公會」之規定,何者不正確?

保險業負責人未具備前項準則所定資格條件者,主管機關應予解任;違反兼職限制或利益衝突之禁止者,主管機關得限期令其調整,無正當理由屆期未調整者,應予解任。 外國保險業申請設立許可應具備之條件、程序、應檢附之文件、廢止許可、營業執照核發、增設分公司之條件、營業項目變更、撤換負責人之情事、資金運用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違反前項規定者,由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同司法警察機關取締,並移送法辦;如屬法人組織,其負責人對有關債務,應負連帶清償責任。 保險人未依前項規定為通知時,於保險人以書面通知要保人返還借款本息之日起三十日內要保人未返還者,保險契約之效力自該三十日之次日起停止。 以被保險人終身為期,不附生存條件之死亡保險契約,或契約訂定於若干年後給付保險金額或年金者,如保險費已付足二年以上而有不交付時,於前條第五項所定之期限屆滿後,保險人僅得減少保險金額或年金。 保險標的物受部份之損失,經賠償或回復原狀後,保險契約繼續有效。

保險法規題庫: 保險證照

保險業申請許可經營保險金信託業務應具備之條件、應檢附之文件、廢止許可、應提存賠償準備額度、提存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前二項有關危險分散機制之承擔限額、保險金額、保險費率、各種準備金之提存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財產保險業依前項但書規定經營傷害保險及健康保險業務應具備之條件、業務範圍、申請覈准應檢附之文件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106, 保險從業人員, 專技普考, 人身保險經紀人, 保險學 … 依據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所編印之『人身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統一教材』為主 及主管機關頒佈各險保單標準(示範)條款、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 保險法規與保險學為範圍。 測驗當天沒有特別準備,第一節考完出來時還在閒晃看風景,所以個人認為兩週準備綽綽有餘,也許10天左右就可以上考場。 基本上金融證照的準備方式都屬於短期衝刺,人身保險業務員證照也不例外,因為法規及實務很多隻能死背或著找方法記憶的知識,因此在這樣的情況下,把準備時間拉長就很容易忘記一些死記的規則。 人身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考科資訊如下: (一)專業科目:包括「人身保險實務」及「人身保險法規」2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