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路邊被撞9大好處2025!(持續更新)

桃園市昨(2)日傍晚發生一起重大槍擊案,桃園地方幫派「黑人家族」大哥、綽號「黑人」的郭信一外出倒垃圾,突遭埋伏已久的兇嫌開槍,當街倒臥血泊身亡。 今(3)日桃園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劉恆嘉率檢察官與法醫相驗,發現郭信一總共被開7槍,身體留9處彈孔,致命傷推測為左胸近心臟部位中彈。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

〔記者蕭夙眉、曾鴻儒、黃敦硯/綜合報導〕路邊找停車位時,可不要看到白色實線就開心地停過去。 臺中縣太平市民阿山這個月停在路邊的愛車,被無照、酒駕的機車騎士阿泰撞壞,卻可能面臨違規停車舉發,原來他誤將慢車道當停車道,侵犯了機車路權,有錯在先,未來在求償時,恐須承擔部分責任。 而實務上,有很多例子,就是汽車半夜違規停在馬路邊,又有個喝醉酒的機車騎士沒注意到,撞上去,因此死亡。 此時,停車者就必須要負刑法過失致死之責,縱然他覺得他甚麼事情都沒做,也一樣。 我認為,路邊違規停車所面臨到的風險,並不在於被警察開單,因為那只是小Case,真正大條的,是如果有人不小心撞到你的車,因而受傷或死亡,一經提告,你百分之百必須負擔過失致傷或是過失致死的責任,縱然對方也有過失,也一樣,不可不慎。

  • 而判決的見解認為,按禁止臨時停車標線為紅色實線,用以指示禁止臨時停車路段,其禁止時間為全日24小時,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69條第1項、第2項、第4項定有明文;又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誌、標線處所不得臨時停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1條第1項第3款定有明文。
  • 感謝大家的意見,我現在要求全車用鈑金烤漆方式恢復,除塑膠件外不更換,這樣沒有零件折舊問題,因為零件是我的本來就跟車一樣舊。
  • 蔡姓男子駕駛的營業大客車,清晨6點多行經西屯區臺灣大道、國際街口,靠右停時撞上蹲在路旁的林姓男子,林男被送醫救治、目前意識不清,蔡男酒測值為0。
  • 其右側前後輪胎外側距離緣石或路面邊緣不得逾四十公分,在單行道左側停車時,比照辦理。
  • 根據《星洲網》報導指出,這起事件是發生在2022年12月16日,當時是由麻六甲隊對上柔佛隊,結果在麻六甲隊因為一次失誤而失分時,麻六甲隊的總教練直接將所有隊員喊到球場旁,接著就直接掌摑其中2名隊員。

英國有名男子9月5日在推特分享,他的愛車在路邊被撞壞了保險桿,肇事駕駛竟然不知去向,還好有熱心路人留了一張字條,說他們目擊了撞車的經過,不僅抄下那輛車的車牌,還拍下照片為證。 停路邊被撞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 如果你不想這麼大費周章地找出刮車兇手,剛好又有幫愛車投保車體險,確認一下保單是否有涵蓋「第三人非善意行為、其他不明原因」,透過保險理賠來處理也不失為是一種解決手段。

停路邊被撞: 機車在停車格被撞車損 肇事者留1500賠償金被網嫌:不夠修

感謝大家的意見,我現在要求全車用鈑金烤漆方式恢復,除塑膠件外不更換,這樣沒有零件折舊問題,因為零件是我的本來就跟車一樣舊。 臺中市去年底才接連發生公車撞死母嬰、7旬長者被小客車撞死的意外,今天又發生大客車撞行人事故。 蔡姓男子駕駛的營業大客車,清晨6點多行經西屯區臺灣大道、國際街口,靠右停時撞上蹲在路旁的林姓男子,林男被送醫救治、目前意識不清,蔡男酒測值為0。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2條第三項:汽車臨時停車或停車,開啟或關閉車門時,應注意行人、其他車輛,並讓其先行。 但可向對方請求民事損害賠償部分,您可透過以下方式主張權利:
1.以存證信函或律師函之方式催討
2.向法院聲請調解或提起民事訴訟
3.向鄉鎮市公所申請調解
如有其他問題,歡迎與我連絡。

我不會常發訊息,如果發訊息通常是跟你說我在哪邊有公益免費法律服務你可以來諮詢。 保險部分我上富邦官網查就是有機車 綜合損失險-限額車對車,保單內容到明年。 好好停在路邊停車格內,卻無辜被追撞的車禍波即,像這樣天外飛來的橫禍要是你車子沒停好,車身超出了停車格被撞到了可是得負上刑責,所以記得停車千萬要把車停好,別給自己找麻煩、惹禍上身。 停路邊被撞2025 警方調閱路口監視錄影器,發現林姓男子原本徒步,走到該處後不知為何就蹲在行人穿越道與道路中間,隔沒多久就被撞上,林男被送到臺中榮總救治,目前意識不清、插管治療中,將待他恢復意識後釐清原因。

停路邊被撞: 保險常識

訴訟時要準備詳細資料證明對方有肇事,若證明不出來,就可能會敗訴。 停路邊被撞2025 最好調閱更多的監視器畫面,證明對方確實有肇事(對方行車路線、擦撞後有無下車查看、停車後是否有下車查看等)。 警方說,民眾有報案,會調畫面釐清事發經過,至於肇事駕駛,是車主本人,還是另有其他人開車,詳細案情會以車尋人通知車主到案說明。 今天,讓PAMO法律團隊來告訴你,車被刮花可以怎麼辦。

  • 於某日,駕駛營業曳引車,行駛至臺北市區某燈桿前停車時,應注意汽車停車時,停車時間、位置、方式及車種,如公路主管機關、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有特別規定時,應依其規定,且依當時情況,又無不能注意之情形,竟疏未注意,將其所駕駛之上開營業曳引車違規停放在上開路段路面上有以標字劃設「大客車專用」及「20:00至08:00禁停」之停車格內,在車內睡覺等候工地開工。
  • 至於民事部分,陳昭宏和妻子分別向陳以恩和陳母求償1864萬餘元、53萬餘元,但陳昭宏住單人病房遭質疑有無必要,而陳以恩也哭窮表示,自己的存款都被丈夫做生意敗光,而且上有老父母、下有2個孩子要顧,無力負擔高額賠償金。
  • 連串巨大撞擊聲嚇壞附近住戶,紛紛出門查看,發現黃男車子翻覆倒在路上。
  • 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又標線依其型態原則上可分類為線條、反光導標及危險標記、圖形、標字;而標字係以文字或數字劃設於路面上,各依規定管制交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一百四十九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亦規定甚明。
  • 建議您在跟對方談談,必要時可以錄音,或是請對方賠償部分金額就好,不然訴訟可能勞神傷財,賠償金額也不一定符合所花費的時間。
  • 因應大法官釋字七八五號解釋應保障公務員健康權、公務員服務法修正,警政署訂定警察機關輪班輪休人員勤休實施要點,規定員警每天…

網友看見季姓民眾Po出的事故畫面,紛紛表示「誇張」、「太扯了」,還有人說「你的車幫他擋下,不然下去的應該是他」;更有多名網友一致推論是酒駕,不然「技術哪有這麼差」。 刑法第354條並沒有針對「過失」設處罰,因此只有在他人「故意」刮我們的車時,毀損罪才會成立。 至於「不小心」刮到,我們只能透過民事程序來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了。 原po在「爆廢1公社」貼文表示,自己幾天前把機車停在路邊的停車格內,要牽車時才發現機車被撞倒,不僅後視鏡斷掉,車殼也有些磨損,不過肇事者留了一個裡面放了一千五百元的紙袋在機車上,還留言「不好意思,剛剛A到你的車,請您原諒我的不小心」,最後還留下自己的姓名和電話。

停路邊被撞: 臺北橋”機車瀑布”設科技執法 取締6大項

臺中有民眾PO文爆料,說愛車停路邊莫名被撞一個洞,而且鋒面來襲下了一整晚的雨,導致雨水滲進車裡面,調出監視器畫面後,發現是一臺小客車左轉,嚴重偏離車道撞上,車主認為對方涉嫌肇逃,肇事車主的保險公司則說,是因為找不到人,當下才沒報案就離開。 由上開契約範本我們可以知道,雖然原則上要確認事故之對方車輛,保險公司才負賠償責任,但是例外可由憲警或保險公司查証屬實後,保險公司仍須負賠償責任。 所以案例保險公司業務員的回答僅告知甲,保險公司賠償之原則,並未告知甲仍有例外之方法可以申請理賠。

停路邊被撞: 路邊違規停車,小心 車禍 交通事故 負上刑責

原因很簡單,只要被保險人不知道有例外可以申請理賠之方法,保險公司理賠之案件就會降低。 換言之,必須要你自己主動行使保險契約之權利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保險公司於接獲你的理賠申請後,再審核是否符合理賠條件,若要件符合才理賠,若欠缺理賠要件就拒絕理賠,保險公司是不會教你如何行使保險契約之權利的。 不管你投保的是車體損失甲式、乙式或丙式保險,相信絕大部分人應該沒有看過保險公司交給大家的保險契約內容,也就是自用汽車保險單條款,也相信大家都不會想看,因為字實在是太小,看的眼睛很不舒服,也因如此大部分人對於保險契約內容通常不甚瞭解,所以只要汽車受損時,通常是打電話請汽車原廠業務員或保險公司業務員處理,若他們說保險公司可以理賠,就送廠維修;若他們說保險公司不賠,大部分的人通常就摸摸鼻子自己認賠付錢修車了事。 現在要跟大家說的是,賠或不賠並不是保險公司說了就算! 而是要依據投保的保險契約內容認定保險公司是否需要理賠。 不少人都有車停路邊無端被撞的經驗,一般遇到這種狀況,都會先看車子附近有沒有人留下甚麼聯絡方式,再打電話去跟對方談賠償事宜,或是找保險公司處理。

停路邊被撞: 公車路線+客運爭道 民眾路中搭車

如果研判結果與事實不符,可自費三千申請鑑定,鑑定時,可就覺得自己有利的部份為論述並提供相關證據。 您好:
若對方堅持不願處理,您可向鄉鎮市區公所聲請調解,或填寫書狀範例向法院提起訴訟。 另外,因您車輛僅為半年,折舊率不高,6,000元確是較低的金額。 SARAcares最便利的網路投保平臺,顛覆買保險複雜難懂的門檻,提供各家保險方案試算、比較、購買,並分享輕鬆好懂的大補貼及保險知識。

停路邊被撞: 機車停路邊被撞倒? – 法律

蘇先生不滿被撞還遭求償,而目前騎士提告過失傷害,但是駕駛認為不合理,由於和解將影響到刑事判決,該怎麼落幕,只能交由雙方再溝通,也不排除最後交由法官裁決。 因為沒有人受傷,故屬於民事賠償案件,警方只能協助肇事圖或一些相關證據等,確時無法幫忙上甚麼,如果確定是對方撞的,對方又離開,頂多開立行政罰罰單。 但現在對方矢口否認,且您也沒有證據可以證明是他撞的,若有間接證據或是疑似的相關事證,也變成要去法院由法官判定,才能決定是否有因過關係。 建議您在跟對方談談,必要時可以錄音,或是請對方賠償部分金額就好,不然訴訟可能勞神傷財,賠償金額也不一定符合所花費的時間。

停路邊被撞: 男子開BMW行經140縣道 失控撞路邊轎車、電桿「犁田」

儘管農曆新年已經結束,但想必仍有許多人都希望財神爺能來到自家門口。 不過,卻有名網友家真的迎來一尊真人版的「財神爺」,遲遲站在他家門口不肯離去… 今天,讓PAMO法律團隊來告訴你關於車禍的眉眉角角。 [NOWnews今日新聞]新北市一名黃姓男子(31歲),昨天(2日)下午2時許,無照載著趙姓女友(30歲)上北宜公路兜風,不料行經15K處時,突然在彎道打滑,導致2人當場噴飛出去,警消到場時,黃男已失… 停路邊被撞 上午到南投日月潭的遊客可能都有一點掃興,因為日月潭上午突然出現濃霧,在9點50分左右各碼頭的能見度還低於1公里,讓日管處立刻通告碼頭禁航,直到約半個小時後才開放航行,不過接著在10點50左右霧又大了起…

停路邊被撞: 機車與迴轉汽車相撞 騎士頭部重創不治

法院認為,按汽車停車時,應注意停車時間、位置、方式及車種,如公路主管機關、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有特別規定時,應依其規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百十二條第一項第十五款定有明文。 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又標線依其型態原則上可分類為線條、反光導標及危險標記、圖形、標字;而標字係以文字或數字劃設於路面上,各依規定管制交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一百四十九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亦規定甚明。 再者,被害人之死亡係因本件交通事故所致,被告之過失行為與被害人之死亡結果間,具有相當因果關係甚明,被告自應就其過失行為負責。 從而,本件事證明確,被告業務過失致死犯行,洵堪認定,應予依法論處。

停路邊被撞: 車子停路邊被撞

根據《星洲網》報導指出,這起事件是發生在2022年12月16日,當時是由麻六甲隊對上柔佛隊,結果在麻六甲隊因為一次失誤而失分時,麻六甲隊的總教練直接將所有隊員喊到球場旁,接著就直接掌摑其中2名隊員。 不少網友在看到總教練打人的影片後,紛紛留言痛罵,認為總教練只是失分就將怒氣牽拖到隊員身上,根本沒有體育精神。 而大馬青年及體育部長楊巧雙也在網路上痛批「這是非常糟糕的行為」。

停路邊被撞: 諮詢分類

跨年夜當晚20時49分許,在高雄大寮內坑路,季姓民眾將自家轎車停放路邊,突然一輛黑色轎車不明原因,失控自後方撞上,推撞力道強大,季姓民眾的白色轎車當場摔落邊坡,傾斜卡在邊坡與道路接縫處,幸當時車內無人,無任何人員受傷。 認為家就在旁邊沒有逃逸,還恐怕需要面臨最高3000元罰鍰及吊扣駕照一個月,不服向交通裁決處提起申訴。 一旁民眾也被嚇到,衝出門查看,另一輛轎車,因為被撞上,向前推擠,整個車頭撞進小貨車車底,再追撞前方車子。 早上八點多,黑色賓士車在巷子裡高速開過,這時路邊一輛轎車,正要開出來,黑色賓士似乎沒注意到,兩部車車頭擦撞,黑色賓士直接失控側翻一圈半,四輪朝天,不但撞破路邊盆栽,也撞上民宅前的轎車。 我們是一羣要做專題報告的高三生我們專題內容是有關臺灣獼猴的保育因為時間的關係我們只能玩一天來回的行程 停路邊被撞 … 肇事車主就一句他有買保險就不關他的事的態度,說什麼就上法院處理等等的言語,還說車上有舊傷不能算等等。

福建泉州2日深夜,一輛油罐車在高架橋上突然起火,因為車上載的潤滑油,大量滴落到橋下多棟民宅和數輛轎車,導致火勢快速蔓延。 熱心民眾在黑夜中著急大喊,想叫醒附近熟睡的居民快點起牀逃命。 高院認為,陳男圖一時便利任意停車,具有過失,犯後又否認犯行,迄今仍未能被害者家屬和解,難認有悛悔實據,評議後撤銷原判決,改判10月刑。 您目前正在使用 IE 瀏覽器,為提供您更穩定的瀏覽品質與網站體驗,建議您使用其他瀏覽器 Google Chrome、Firefox、Safari 。 點擊OK代表您同意將個人資料傳送給SARAcares,同時對方也同意在使用這些資料時遵守相關隱私政策。 與丙式相同,但丙式是以車輛重置價值扣除年度折舊來認定保額,丁式則是直接約定一個「限額保障」,理賠金額通常不高,保費也會比丙式便宜。

停路邊被撞: 律師偵查庭抄筆記被改列被告 全律會發聲明:嚴正譴責

又舉個例子,我之前認識一位異性友人,經常開車載他,一到了要停車的時候,他總是說,停路邊就好(違規),不會拖吊。 但是我總是堅持要找停車場,實際上,我很少路邊違規停車,如果停車時間超過十分鐘,我一定要找到停車格或是停車場,才肯停車。 就算是你跟我說不會有拖吊車,就算我百分之百確認不會被開單,我依然堅持,這是為什麼呢? 就是因為我之前事務所處理過相類似的案件,而當我搜尋了實務判決,我發現這樣的類似案件還真的不少。 如果被撞擊並沒有被監視器拍到,乙式保險可能無法理賠,但丙式針對不明車輛撞擊有理賠。 [週刊王CTWANT] 馬來西亞於2022年12月舉辦全國U14青少年排球錦標賽,而其中有隊教練因為不滿隊員在比賽時因為失誤而失分,竟然直接在場邊直接掌摑2名女隊員,影片曝光後引起馬來西亞不少網友的憤怒,而前也傳出該名教練已經遭到停職調查處分。

停路邊被撞: 路邊停車壓白線害姊弟撞死 車主二審加重判10月

除了停車格,白紅黃線停車也有眉角,紅線停了就是違規,車禍肯定有肇責,黃線要看現場狀況,白線都能停,但距離路邊超過40公分,停太外面被撞了可不是對方全錯。 一名40多歲女性機車騎士,中午從大同路虎尾往斗南方向行駛,在田頭段從外側道欲往內側左轉,不料卻遭同方向一輛休旅車高速撞上,而且還拖行一百五十公尺才停下,女騎士當場傷重不治。 不過令人訝異的是,25歲的肇事男子,一派輕鬆,還在現場跟朋友拉下口罩聊天,邊聊邊抖腳,讓目擊民眾感到不可思議。 蔡男是受僱於一家風力發電公司,事發時正要載該公司員工去上班,初步推測意外發生原因可能為駕駛未注意前車狀況。 警方呼籲,大型車輛都有視線死角與內輪差,行人與其他車輛看到大車應保持距離,以免發生意外。

此類狀況通常被撞的一方會以車體險出險,若對方有投保第3人責任險,雙方保險公司將會依各自調查的結果進行協商,以促成雙方達成協議,因此佐證資料十分重要,提供愈多愈清楚愈齊全愈好,以保障自身權益。 自己騎車或開車的市民,愛車外出停在公共停車格時,總會擔心自己的愛車會不會被他車刮傷或是出意外,因為大剌剌的車主大有人在,愛車不慎被刮傷時該怎麼辦,報警、調監視器,還是自認倒楣認賠殺出? 有一位機車被撞倒的網友自稱幸運,因為肇事者有留賠償金,但卻被留言酸說「結果發現賠償金不夠修」。 案件事實是被告為貨運曳引車司機,為從事駕駛業務之人。 於某日,駕駛營業曳引車,行駛至臺北市區某燈桿前停車時,應注意汽車停車時,停車時間、位置、方式及車種,如公路主管機關、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有特別規定時,應依其規定,且依當時情況,又無不能注意之情形,竟疏未注意,將其所駕駛之上開營業曳引車違規停放在上開路段路面上有以標字劃設「大客車專用」及「20:00至08:00禁停」之停車格內,在車內睡覺等候工地開工。 自我擔任律師以來,經常行事謹慎,也常被朋友所異樣眼光,比方開車吧,經常聽到別人車禍詢問我問題,還有處理不少車禍案件,自然開車就變得很慢,很謹慎。

休旅車女駕駛心虛被抓包,立刻開車離開,看看要是都停在停車格內發生了車禍被撞,不只沒有刑責,還能跟對方求償車損全額,但要是一不小心沒停好,對方因此受傷死亡刑責最高2年,車損求償還得看肇事責任比例。 依您所述,您停車處雖是白線但佔到車道,可能會被主管機關認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5款或第6款:「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五、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六、不依順行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停車。」的規定。 19 [問題] 不小心倒車擦撞到後面的機車 各位好 今天中午停在路邊,人行道的停車格,往後倒車要下馬路,不慎撞到後面停在路邊紅線的 機車(她人在車上,雖然也不知道對方是什麼時候出現的) 造成其腳踏板上方約一公分的擦傷,知道是自己的問題跟對方道歉,也留下資料給對方, 本身沒什麼道路事故經驗故想問這樣大概要多少錢,怕被敲竹槓。 不論對方是故意、不小心、移車、沒保持安全車距等原因去刮到你的機車烤漆,我們都可以透過「民事損害賠償」的方式,來向要求對方賠償重新烤漆的費用。 這時,我們可以向那個區域的監錄系統設備保管或管理單位(例如:裏長辦公室),申請調閱監視器,來把這個應該要負責的人找出來。

大部分人都知道,汽車若有投保車體損失甲式或乙式保險,汽車縱使不是因交通事故受有損害,保險公司從不會囉嗦,馬上理賠。 但是大家應該也知道,保費價格相對也比較高,通常是新車才會投保車體損失甲式或乙式保險,若已經是三、五年的汽車,通常就只會投保車體損失丙式保險,或只有汽車強制責任險。 而本案所欲探討的是保險公司對於投保車體損失丙式保險,被保險人汽車停放路邊停車格遭其他車輛撞擊,車體受有損失時,保險公司是否應理賠。 而判決的見解認為,按禁止臨時停車標線為紅色實線,用以指示禁止臨時停車路段,其禁止時間為全日24小時,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69條第1項、第2項、第4項定有明文;又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誌、標線處所不得臨時停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1條第1項第3款定有明文。

新北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為,陳昭宏依照醫院建議,為了避免感染才住,最後加上各項費用,包含7副義肢,加上輪椅、交通、看護費,勞動力減損以及精神慰撫金,判陳女須賠償1107萬,而借車給女兒無照駕駛的媽媽也須連帶賠償,但駁回陳妻求償的部分。 我們之前報導過 水牛城冰封、一名男子救出20多人;現在還傳出民眾在湖畔,發現活生生的海鷗、雙腳被冰困住 動彈不得;仔細一看、發現冰層中急凍了數十隻鳥兒;眾人齊心協力、救… 回到事發路口,調出監視器,當時是16日凌晨1點多,一輛小客車路中左轉,結果偏離車道撞上原PO愛車,沒多久肇事駕駛車開走揚長而去。

停路邊被撞: 你沒報案!家前撞倒機車 遭開「肇事逃逸」

被告係領有普通小型車駕駛執照之人,對於上開規定,當知之甚稔。 路邊則畫有紅色禁止臨時停車之邊線,顯示該路段為禁止臨時停車之路段。 被告貿然將駕駛之自用小客車停放於該處南往北方向外側車道上右側,將原本寬為3公尺之外側車道佔據至僅餘1公尺,確實會妨害他車通行,極易引起危險事故發生,此為被告停車時應注意並能注意之情事,按當時情節又無不能注意之情形,被告竟違反上開注意義務,在上開地點違規停車並且佔用車道,致肇禍端,被告就本件車禍之發生應負過失責任,而其過失行為與被害人之死亡結果間,並具有相當因果關係。 不少人都曾停在停車格內卻被別的車輛擦撞,此時一定要先報警,對於之後的出險理賠會更有幫助。

臺中市西屯區至善路在3日8時許傳出有民眾打架,警方獲報出動21名警力到場,陸續帶回6名涉案人,據查,糾紛是黃男與林男有債…

停路邊被撞: 恐怖車禍畫面曝!雲林護理師騎士遭撞飛2樓高慘死 肇事者還聊天抖腳

車禍意外,發生在臺中市大里區,德芳南一街,上午八點半,89年次的張姓駕駛,開著賓士C63房跑車經過,跟90年次的黃姓男子,路邊準備起步的奧迪轎車撞在一起,當場翻覆,還波及其他三輛車,幸好車上兩名駕駛,都只有肢體擦傷。 根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白實線的功能包括用來分隔快慢車道的快慢車道分隔線、指示路面範圍的道路邊線、設於路口的停止線、路旁的車輛停放線、分隔同向車流的分隔線等。 警方說,自小客車主阿山是多數用路人的縮影,以為只要是路邊的白實線就能停車,案發現場就可以看到阿山座車的前後都停滿了車,但事實並非如此。 每個職業都有職業病,而我認為,律師這個職業的職業病就是,會變成異常謹慎,因為現實生活中看過太多匪夷所思的案例,或許不懂法律的人會覺得啟人憂天,但是一查實務見解,還真的發生不少。

停路邊被撞: 停路邊「被撞一個洞」 車主嘆:雨下整晚嚴重滲水

甲某日如同往常一樣帶著愉悅的心情上班,開車到辦公室附近將車停至路邊停車位後,眼睛餘光突然發現左後車門好像多了一道不尋常的顏色,心想真倒楣,一定是昨天停在停車格被沒良心的汽車駕駛人撞到,因為晚上視線不好才會沒發現。 甲於是試著將車上油漆擦掉,發現愛車底漆已經被颳了一道傷痕,甲慶幸著還好有買保險,等一下聯絡保險公司申請理賠進廠維修就好了,纔回復一早的好心情。 警方到場處理,調閱監視器畫面,並請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鑑定事故原因,報告直指賴女未注意前方狀況,再加上陳男佔用車道停車有礙後方車輛通行導致憾事,依過失致死罪送辦。 對方是有擦傷,但我們車子暫估維修費約30000元,現在感覺對方不處理,或許最後我朋友會採取法律方式要求賠償,所以想問一下對交通事故比較瞭解的媽咪,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