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勤2025介紹!(持續更新)

改變歷史後,Mercedes-Benz 依然持續創新。 自汽車發明後的130年來,Mercedes-Benz 始終以人為本,提供乘客最頂級的體驗。 儘管載具改變,奢華、舒適與對安全的至高追求不曾改變。 提及 Mercedes-Benz,許多人第一時間想到的是政商名流的黑頭車選擇、頂級人士的購車首選,無用置疑的,豪華外表成為多數人的第一印象。

  • 計算方式:依喪亡親屬的親疏程度,勞工分別有不同的喪假日數保障父母、養父母、繼父母、配偶喪亡者,可請喪假 8 日。
  • 上述對象如果沒有支領薪資、沒有違反隔離∕檢疫相關規定,可以申請「防疫補償」。
  • 但是最高行政法院則認為,全勤獎金是根據公司固定的規則與制度所發放的獎金,而且勞工一旦全勤,公司就有發放全勤獎金之的義務,所以屬於經常性給與。
  • 僱主除了支付國定假日出勤的加班費以外,也可在勞資雙方協調同意後,將國定假日與一般工作日對調,以下規定不限於月薪制或是時薪制的勞工。
  • 一、依第30條第2項規定變更正常工作時間者,勞工每7日中至少應有1日之例假,每2週內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4日。

勞動部說明,勞工符合請疫苗接種假規定者,僱主應予准假,且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亦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予不利之處分。 另因接種疫苗不可歸責於僱主,勞工請疫苗接種假期間,並未強制僱主應給付薪資。 其實簡單來說,《勞基法》的規定是,只要公司付給勞工的錢,是勞工因為工作取得的報酬,而屬於經常性給與,不論公司幫他取了什麼奇怪的名字,都是工資。 但是薪水屬不屬於經常性給與,並不是僱主說了算,我們可以透過判斷薪水是否是勞務所得、是不是固定每個時期發放、或是發放規則已經制度化,來判斷薪水是否屬於經常性給與。 勞基法第 39 條,僱主須徵得勞工同意纔可要求在國定假日出勤,且需額外發給月薪制勞工 1 日的工資(所謂的「雙倍薪資」)或是 1 日的補休,時薪制勞工則是給予加班費。 配合政府呼籲:如僱主地方政府呼籲或勸導而停業,例如夜市、商圈配合政府政策宣導而自主停業,為促進勞資和諧,穩定勞資關係,該期間之勞動權益,宜由企業透過與工會協商或召開勞資會議等方式,與勞方妥為溝通、討論,以獲致共識、採取適切作法。

全勤: 勞工論壇Q&A

Mercedes-Benz 認為,「提供乘客極致體驗、給予生命最高的尊重」是汽車應該扮演的角色,更是公司的核心價值。 為此 Mercedes-Benz 不曾停下腳步,持續進行科技創新與突破,只為呈現最佳移動體驗給移動過程的主角-「人」。 全勤 律師談吉他由雷皓明律師主持,與MedPartner美的好朋友聯手合作,整理法律知識於LawPartner法律好朋友網站及85010網站。 致力於用簡單、親切的語言,分析新聞時事的法律議題,提供民眾實用的法律小知識。

  • 支薪與否:僱主可自行決定,若願意給薪,則可以從當年的所得稅之所得額中,扣除該位勞工薪水的 2 倍作為優惠措施。
  • 公司因爲資金週轉問題,甚至不能按時給員工發工資,於是就通過加大考勤力度,剋扣員工工資。
  • 但其留職停薪前後非足月提供勞務之期間,僱主仍應就受僱者出勤提供勞務之情形,依比例給付全勤獎金。
  • 如果公司老闆和主管真的很在意員工請假,在此建議可以在獎金設計或年度考覈中,將請假狀況列為考覈項目之一,甚至可以依照不同假別給予不同的權重,這樣可以讓請假越少的員工,領的獎金越多。

另外,在 2018 年 11 月,就業服務法修正後就規定,經常性薪資未達 4 萬元的職缺,是不能再採用「薪資面議」,而是一定要「揭露薪資範圍」的。 而勞動部則是在 2019 年 3 月所制定的指導原則中,便有明確指出應揭露的「經常性薪資」,其項目包含本薪、按月給付的伙食津貼、全勤獎金及績效獎金等固定津貼。 至於法定假日以外的事假、病假甚至是曠職,能不能扣全勤、怎麼扣,就看僱主跟勞工自己之間的契約了。

全勤: Q8 僱主要求自主隔離不上班,員工可請「防疫隔離假」並申請【防疫補償】嗎?

妊娠3個月內流產之勞工,選擇請性平法流產假者可不給薪,但不得扣發全勤獎金;選擇勞工請假規則之普通傷病假者,依相關規定辦理。 每個公司不同,一般來說按照公司流程就可以成功申請了。 全勤2025 並沒有硬性規定生理假怎麼請,但仍需要做好交接,和職務代理人溝通代辦事項,以免隔天上班工作堆積如山。 說明是屬於非工資類,但公司如果有些"特別規劃"或是爭議時,常常法官就會在看公司的工作規則如何說明,以及實際狀況是否有滿足勞務對價性及經常給予性。 勞動部進一步表示,疫苗接種假用意在提供勞工接種COVID-19疫苗時多一種請假選項,勞工亦可視自身需求,選擇請其他如病假、特別休假之假別,相關薪資給付則依各該假別之規定辦理。

構成職災的染疫員工若需請假休養,此情況下員工可請公傷病假,僱主應依勞基法第59條規定給予職災補償,包括發給原領工資。 確診勞工經衛生主管機關通知居家照護或指定處所收治期間,請普通傷病假之日數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2年內合計不得超過1年),僱主不得扣發全勤奬金,並溯自111年4月8日生效。 僱主如果之前已經發放工資,或即將發給工資,來不及即時發給全勤奬金者,應儘快補發。 有些公司會主張績效獎金不是工資,而是激勵員工、感謝員工對公司奉獻的恩惠性給與。 例如客運業者會有載客獎金、路線獎金;空服員販售免稅商品也會有類似的績效獎金制度。

全勤: 居隔、確診請假、孩童確診需照顧怎麼請?「防疫隔離假」又是什麼?快看防疫假懶人包

我在擔任人資幕僚的時候,公司有同事會假忘刷真遲到,也有同事會直接遲到被扣錢,然後晚上留下來報加班,也有聽其他同事來跟我說有人會代刷卡,但這一點還沒有實質的證據。 當時全勤的同事們會因為別人出勤嚴重異常,而自覺委屈。 不過,倒也不是說勞工在家顧小孩、「留職停薪」的時候僱主還要付全勤獎金,而是說全勤獎金要照比例發放,不能因為請了這些假,就把本來可以領的全勤獎金取消,要「按比例發放」。

全勤: 休息日(一例一休)

但其留職停薪前後非足月提供勞務之期間,僱主仍應就受僱者出勤提供勞務之情形,依比例給付全勤獎金。 在討論勞工請哪些假不能扣全勤以前,我們還是要先講清楚一個先決條件,那就是以下都是說「當月只請了這些假別」的時候,僱主不能扣發全勤,但如果當月除了有請以下的假別之外還有請了事病假或甚至遲到早退,那就另當別論了,還是可回歸到雙方約定的全勤發放標準來計算。 簡單來說,無論員工是無法配合在平常日、休息日或國定假日等時段加班,僱主都不能據此扣發全勤獎金,否則就可能等同未全額直接給付工資,而違反勞基法第22條規定了。 從員工的角度,不管全勤獎金是內含或是外加,都是全薪的一部份,請事假、病假已被按比例扣薪了,還要再被加扣全勤獎金,這是雙重扣薪的懲罰!

全勤: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共同的目標下才可產生公司凝聚力,發揮最好的工作狀態,推動公司發展。 設置全勤獎的目的就是能讓員工能更積極的參加到公司運行中去,以便提高工作效率,當然就要有獎有罰區分出來,才能收到更好的效果。 一是按月,每個月全勤500元(根據公司性質自己決定月全勤是多少),一月之內請假一天及以內不扣,遲到早退3次按一天算,累積請假滿兩天扣除50%,累積請假滿3天扣除全部,這個在每個月工資中都能體現出來。 二是,年終時,除掉年終獎外,會有一個全年出勤的額外獎勵,看一年的請假情況,不超過5天的獎勵2000元,不超過10天的800元,超過10天的沒有了。 我之前公司,對打卡要求特別嚴格,只有打卡滿勤纔可獲得300元一月的全勤獎,而且9點上班必須在9點之前打卡,超過5分鐘取消全勤獎。 您好,即日起我們不再提供免費的線上諮詢,若需進一步詢問或協助審視各項文件的話,請參考我們的「服務項目、價格與流程」頁面。

全勤: Q2 確診者如何請假?

全勤與滿勤是有嚴格意義上區分的,現有很多企業混洧不清,故全勤獎與滿勤獎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全勤2025 全勤獎,是爲規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完善內部獎懲管理規定及福利制度,提高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工作效率,促進公司管理工作而設置的一項獎懲制度。 而全勤獎是公司給員工的一種獎勵、一種福利,是爲了鼓勵努力工作、爲公司盡心盡力的員工的,全勤獎並不是工資的一部分。 全勤獎/滿勤獎是每個公司自己設立的,各個公司設立的要求及支付標準都不一樣,屬於公司內部的規章制度,公司的規章制度只要是合理的,不違背法律法規就是可以的。

全勤: 全勤獎金可以包含在基本工資內嗎?|

所幸當時有個重量級的主管,跳出來說話,他說他覺得其他部門沒有紀律的話,他也很難管理他的部屬,工作不是一個人表現好就好,團隊合作的紀律也很重要。 今年農曆年來得特別早,年前忙著工作的你,是否忘記張羅年菜了呢? 臺北萬豪酒店由國宴主廚高鋼輝精心規畫一系列精湛外帶年菜與年節禮盒,1/21前仍可訂購;而萬豪旗下的高端日本料理「KOUMA」也推出以漆木盒盛裝的海陸奢華御節(日式年菜)料理,1/15前還能上車。

全勤: 全勤跟滿勤有什麼區別?

勞動法令針對了特定假別限制僱主不能扣發全勤(這個部分我們後面會再詳細說明),但卻沒有特別限制「普通傷病假」或「事假」這兩種假別不能扣全勤,因此反面來說,當員工有請一般病假(非職業災害)或事假時,老闆如果有事先約定是可以不給或按照比例扣發全勤獎金的。 公司是否發放全勤獎金或金額的多寡,都將影響到員工請假時的薪資,如果沒有在面試時事先溝通清楚薪資結構是否有全勤獎金,不但無法達到激勵員工出勤的目的(因為員工事先根本不知情),更容易會因此而導致爭議產生。 勞動部表示全勤獎金是一種工資,或許是希望落實保障勞工的立法目的,例如請假、平均工資計算、不能預扣薪資作為賠償等,但我覺得這樣也會有衍生的問題,像是全勤獎金到底如何變更、取消?

雙倍薪資&加班費計算:以下同樣分別介紹月薪制、時薪制勞工的國定假日雙倍薪資&加班費算法,也可以直接點擊前往瞭解 👉 月薪制、時薪制。 僱主徵得勞工同意後,可將每日工作時數延長 4 小時,也就是每日不得超過 12 小時,每月延長工作時間總時數不可超過 46 小時,但如遇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有例外規定。 除了採用 4 週彈性工時制度可安排連續出勤日多達 12 日,其他不管是固定工時或是 2 週彈性工時、8 週彈性工時的僱主都須每 7 日給予勞工 1 日的例假,僅可彈性調整休息日。 根據勞基法第 2 條,勞工的工資是指所有因為工作所獲得的「經常性報酬」,包括工資、薪金,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支付的獎金、津貼、任何其他名義的報酬。 防疫不力停業:若企業原本非屬強制停業產業,但因未落實防疫措施,為主管機關勒令停業者,因可歸責僱主之事由而停工,勞工就算無法出勤提供勞務,於此情形僱主仍應給付工資。

全勤: 全勤獎意義在哪?網曝「這時期」能拿到才厲害!

每個人在升學過程中,無論是國小、國中、高中甚至大學都有「全勤獎」制度,除了公假、喪假以外,只要沒有請假或者遲到、缺曠課紀錄就可以拿全勤獎;不過,就有網友好奇,學生拿全勤獎的意義到底在哪? 文章一出,有網友立刻點出「這求學階段」領全勤最厲害,引發網路熱烈討論。 從《勞基法》的角度,全勤獎金可以由勞資雙方協商約定,但實務上通常是公司直接規定的,這也沒甚麼大不了,重點是如何執行。 因此建議可以用另一種寫法:凡當月未請假,發給全勤獎金1000元,請假一天發給500元,請假二天以上不發給全勤獎金。 這樣的寫法纔是名符其實,公司的全勤獎金是一樣的,但比較符合「獎金」的獎勵目的。 若僱主可預見要求員工出差返臺後,員工將受衛生主管機關通知隔離∕檢疫,此時仍派員工出差,則受隔離∕檢疫的原因可歸責於僱主。

考慮到每個人身體狀況不同,生理期來的不適感也不一樣,因此性平法不明訂請假條件和規則,沒想到卻反而被有心人士利用。 有些女性的任職公司環境人手喫緊,害怕請生理假增加其他人的工作負擔,導致怨懟叢生。 若公司規定優於法律,能夠生理假請半天也是對勞方的一大善事。

全勤: 「基本工資」和「工資」、「底薪」、「本薪」哪裡不同?如何正確計算加班費?

滿勤是指當月規定的休息日而從未休息缺勤的稱滿勤.例如9月份公司規定可休息4個禮拜天,如從未休息過,則爲9月份天天正常出勤上班.則爲9月份滿勤. 全勤是指當月規定的休息日外全出勤的稱全勤.例如9月份公司規定可休息4個禮拜天,如果休了4個禮拜天后,其餘時間無缺勤請假的,則可爲9月份全勤。 滿勤,全勤通常作爲一種公司工作制度而存在,一般公司都會對員工工作狀態有所記錄。 ,並針對出全勤的員工進行獎勵,以此來激勵員工的工作熱情。 中,便有明確指出應揭露的「經常性薪資」包含了本薪、按月給付的伙食津貼、全勤獎金及績效獎金等固定津貼。 其實原本也有跟 CEO 提過全勤獎金,我的想法是,不要懲罰愛自由的人,因為他們可能績效好,懲罰他們怕會有不好的結果,但是不能讓乖乖守法的人委屈,所以想鼓勵全勤的人。

全勤: 相關商標

此外,勞委會也曾以下列函釋說明當員工有遲到或早退時,同樣是可以不發給或依比例扣發全勤獎金的,不過也是需要事先約定,或另外由勞資雙方協商。 無論是從《勞基法》合法性,或是員工管理的合理性來看,取消全勤獎金這個薪資項目是好處多於壞處! 實務上,全勤獎金的設立無法達到有效的管理效果,只是一種形式上的雙重懲罰;取消全勤獎金不但能簡化薪資結構,減少每月薪資計算作業的時間,也能避免公司陷入違法的不利局面。 小提醒:上述文件如果已經可以證明勞工請假理由及日數,不一定要有隔離通知書;如果還是不能佐證的話,最晚可在請假結束後30日內(亦即,最後一日請假日之翌日起算30日內),向僱主補提供隔離通知書。 另外,由於衛生主管機關處理舊案補發需要時間,於該函下達日(5月20日)前尚未收到隔離通知書者,在該函下達日後30日內(即6月19日前),再提供給僱主即可。

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對全勤獎沒有強制性規定,是一種公司內部的獎懲管理制度。 全勤獎、績效均屬於津補貼、績效獎金,不屬於基本工資構成。 全勤獎是爲規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完善內部獎懲管理規定及福利制度,提高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工作效率,促進公司管理工作而設置的一項獎懲制度。 全勤是指當月規定的休息日外全出勤的稱全勤.例如11月份公司規定可休息4個禮拜天,如你休了4個禮拜天之外,其餘時間無缺勤請假的,則可爲11月份全勤。 滿勤是指當月規定的休息日而從未休息缺勤的稱滿勤,例如11月份公司規定可休息4個禮拜天,如你從未休息過,則爲11月份天天正常出勤上班,則爲11月份滿勤。

三、依第30條之一規定變更正常工作時間者,勞工每2週內至少應有2日之例假,每4週內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8日。 二、依第30條第3項規定變更正常工作時間者,勞工每7日中至少應有1日之例假,每8週內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16日。 一、依第30條第2項規定變更正常工作時間者,勞工每7日中至少應有1日之例假,每2週內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4日。 僱主應將勞工每年特別休假之期日及未休之日數所發給之工資數額,記載於勞工工資清冊,並每年定期將其內容以書面通知勞工。 本土疫情確診人數突破百萬例,指揮中心宣佈明(26)日起全民適用「快篩陽性即確診」,持快篩陽性證明就可以先診斷,那勞工可以如何請假?

全勤: 事假

律師這篇文章介紹全勤獎金的合法扣發條件,有些時候即便請假,依據勞基法,僱主也不能扣全勤獎金……如果有需要,文末還有免費法律諮詢服務可以參考。 上述對象如果沒有支領薪資、沒有違反隔離∕檢疫相關規定,可以申請「防疫補償」。 如果有支領薪資或依其他法令規定性質相同補助者,不能重複領取。 全勤2025 〔記者李雅雯/臺北報導〕武漢肺炎疫情持續蔓延,因應防疫工作需要,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經由衛生主管機關認定必須隔離或檢疫者可請「防疫隔離假」,申請防疫補償。 家庭照顧假是為了讓勞工能同時兼顧家庭照顧責任與職場工作而創設的假別,它與事假最大的差別在於不得將其視為缺勤而有扣發全勤獎金、績效獎金等不利之待遇,可見它的請假條件與事假必然有相當程度之差別。

在一些假別如產假、陪產假、育嬰假,以及家庭照顧假等,關注女性在生產哺育、先天生理差異上,做到了實質平等,這是非常重要的一個里程碑。 因此,在網路上查詢「勞動基準法生理假」不一定會找到你需要的資訊,性別平等法纔是生理假的法源依據。 對一般人而言,本該為人民服務的法律,因為內容有如文言文難懂,反而離人民越來越遠。 於是,我們想透過網路與科技,發揮新媒體的各種想像,在網路上為民眾提供值得信賴的法律知識。 支薪與否:全薪,但若醫療時間超過兩年仍未能痊癒,且經過指定的醫院診斷為喪失原有的工作能力,同時不符合勞保中的失能給付條件,僱主可以在一次支付 40 個月的平均工資後,免除往後的工資補償責任。 支薪與否:一年內未超過 30 日的部分,僱主需折半發給勞工工資;若是勞工保險給付未達工資的一半,僱主需補齊。

所謂的「家長」,包括:父母、養父母、法律上的監護人或其他日常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如祖父母等人。 另外,社區式長照機構及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服務暫停服務期間,家屬若有親自照顧需求,受僱之家屬其中一人也可以請防疫照顧假。 可以請防疫照顧假的家屬,包括二親等內之血親、姻親或民法第1123條所定之家長、家屬。 承上,縱傷病未完全復原,但僱主倘有提供適當之輕便工作,或要求勞工協助進行復工評估,勞工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否則即有被認定屬於惡意行為之可能,而得以解僱。

全勤: 全勤獎金怎麼扣?請假一定扣嗎?律師告訴你全勤獎金的合法扣發事由!

防疫隔離假:是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的措施。 是在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隔離/檢疫的情況下,針對受隔離/檢疫者,或家屬為了照顧生活不能自理的受隔離/檢疫者,而必須請假者。 全勤 許多人需要居隔通知書來請假,但由於目前勞動部表示,隔離治療期間為方便勞工請假,電子居家隔離單及健保快易通App的PCR檢測結果,均可作為請假證明,勞工可用截圖或輸出資訊向僱主請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