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屆全國法規資料庫競賽活動頒獎典禮12日上午於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的展演空間舉行,法務部長蔡清祥出席頒獎,鼓勵及表揚獲獎師生。 第14屆全國法規資料庫競賽活動頒獎典禮今天(12號)下午於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的展演空間舉行,法務部長蔡清祥、教育部次長蔡清華出席頒獎。 15. 各組別闖關競賽得獎者(含得獎學校及縣市政府教育局/處代表)須配合出席頒獎典禮,得獎學校代表需由校長或指派授權代理人(至少主任職級以上)出席領獎,未出席領獎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
主辦單位將以電子郵件通知各組別入圍現場決賽者,入圍者應於通知郵件所載明之指定期限內,回覆現場決賽出席意願,逾期者,視同放棄參加現場決賽資格,入圍者不得異議,其參賽資格由各組別網路闖關初賽名次依序遞補。 教案設計,配合民國112年民法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期藉由結合全國法規資料庫的創意教案,引導青少年瞭解自身權益及相關法律責任的改變。 期許教師從教學設計上帶動學生思考,運用「全國法規資料庫」尋求答案,以啟發學生 法治觀念,並融入法治教學及實踐於生活中,讓「法」不再是死板的嚴肅課程,並精進教師 在課程設計、教材編選、教學實施及教學評量等能力。
全國法規資料庫競賽: 十三屆「全國法規資料庫」法規知識王網路闖關競賽
各組別闖關競賽得獎者、學校推動成效獎之得獎學校、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推動成效獎之得獎縣市政府及主辦單位指定出席之抽獎獎品得獎者,應配合出席頒獎典禮,否則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及權利。 參與現場決賽者,於決賽現場國中學生組及高中職學生組將先核對參賽者身分證及學生證等資料;若經核對確認不具參賽資格或參賽者基本資料與註冊資料經核對不相符,則取消現場決賽參賽資格及權利,參賽者不得異議。 參賽者完成初賽關闖關競賽後,由系統分別就國中學生組及高中職學生組,依答對題數最多及答題時間最短進行各組別排名。
- 2019「臺大Super教案獎」優質創新教案競賽 2019「臺大Super教案獎」優質創新教案競賽 競賽背景與目的: 新課綱實施在即,各校課程正緊鑼密鼓地規劃與設計中,可以預期將會各展所長,呈現出百花齊放的樣貌。
- 各組別闖關競賽得獎者(含得獎學校及縣市政府教育局/處代表)須配合出席頒獎典禮,得獎學校代表需由校長或指派授權代理人(至少主任職級以上)出席領獎,未出席領獎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
- ※本屆採線上繳件方式,故附件一請於全部作者親自簽名及蓋章後,提供掃描電子檔,併同附件二及其他補充資料上傳至活動網站。
- 參賽者若有違反本競賽要點所列之規定,參賽者需自行負責且主辦單位得撤銷其參賽資格,若已獲獎,將撤銷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狀及推薦學校獎座,另若有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仍須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 1、活動對象:全國國中、高中職及五年制專科學校學校教師,分「國中組」及「高中職組(含五年制專科學校)」競賽。
- 墨西哥冰上馬戲團近日在表演中發生墜落意外。
- 隱私權限聲明:參加本活動填寫之所有資料,只限於本活動公告(通知)、新聞稿公佈、獎項寄送及主辦單位辦理全國法規資料庫相關宣傳活動之用。
網路初賽:自111年8月19日起至111年10月25日止。 活動獎項:各組取現場決賽前5名學生為法規知識王得獎者,並設「學校推動成效獎」,鼓勵推動具成效之學校。 全國法規資料庫創意教學競賽活動: 活動對象:全國國中、高級中等學校及五年制專科學校現職教師(含兼任教師、代理(課)教師、實習教師及教官),分「國中組」及「高中職組(含五年制專科學校)」競賽。
全國法規資料庫競賽: 學生自治會關於學生自治會單位架構學生專區
智慧財產權得獎作品(含前三名及佳作)之原稿著作財產權歸屬,依填寫附件三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中之規定屬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擁有使用、重製、改作、編輯、公開展示、媒體廣告、商品化或其他任何合法之方式利用得獎參賽作品,均無庸通知及支付費用予立同意書人。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賽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賽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參賽者須於 111 年 10 月 5 日(含)前至活動網站完成線上報名及上傳繳件後送出投稿,並於獲通知入圍決選後再依期限繳交附件三到附件五書面資料,方取得參賽資格。 每一件參賽作品內容須包含「參賽報名錶」(附件一)、「教案設計」(附件二)及教案作品文件 / 簡報等資料。 參賽者須於期限內至活動網站完成線上報名及繳交所需文件,並於獲通知入圍決選後再依期限繳交所需之書面資料,方取得參賽資格。
為確保競賽活動公平性,本屆網路初賽期間如參賽者認為競賽題目或答案有爭議,請於 110 年 10 月 25 日(含)前於活動網站『客服信箱』功能提出。 本活動各獎項或獎品以公告於本活動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或獎品權利,得獎者不得異議。 另為獎勵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積極協助宣導學生參與競賽,特設立「縣市推動成效獎」,頒獎給參賽人數及比例取前1、2名之縣市政府教育局(處)。 (第一組第一名屏東縣政府教育處,第二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第二組第一名金門縣政府教育處,第二名新竹市政府教育處)。 二、公開選拔:指全國性體育運動團體為遴選符合一定資格之選手,依教育部體育署(以下簡稱體育署)覈定之選拔規定,公開辦理活動之選拔。
全國法規資料庫競賽: 第十四屆「全國法規資料庫」創意教學競賽
活動對象:全國國中、高中職(含五年制專科學校)教師(即兼任教師、代理(課)教師、實習教師及教官)(分國中組及高中職組)。 全國法規資料庫競賽 1.活動對象:全國國中、高中職(含五年制專科學校)教師,區分「國中組」及「高中職組(含五年制專科學校)」。 1.活動對象:全國國中、高中職(含五年制專科學校一、二、三年級)學生,區分「國中學生組」及「高中職學生組」。 1、活動對象:全國國中、高中職及五年制專科學校教師,分「國中組」及「高中職組(含五年制專科學校教師)」。
全國法規資料庫競賽: 參賽注意事項
2、活動方式:不設教案設計主題,列舉重大法治教育議題,由教師發揮創意將全國法規資料庫融入法治教學進行教案設計。 3、方式:不設主題,在符合「法治教育議題」及「全國法規資料庫應用」之前提下,融入「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相關教學領域,發揮創意進行豐富且多元的教案設計。 全國法規資料庫競賽活動,是法務部與教育部自97年起共同舉辦之競賽活動,目的為宣導全國國中、高中職學生善用「全國法規資料庫」,建立知法守法的觀念,以及期許全國國中及高中職教師發揮創意將「全國法規資料庫」資源融入教學的競賽活動。 教育部對於法治教育的推動一向十分重視,期許親師生都能夠有效運用全國法規資料庫學習法律知識,也鼓勵每位得獎者成為法治教育推廣的尖兵。 我們共同努力,建造一個富有公民素養內涵的民主社會。 「全國法規資料庫創意教學競賽」總計10件教案得獎,其中由臺北市立金華國民中學張翔智教師創作的「校園衝突怎麼辦?修復正義小柯南」教案勇奪國中組第一名;高中職組則由臺北市立華江高級中周羿伶教師及劉怡婷教師共同創作的「『修復』的魔力、『正義』的『法』力」教案拿下第一名。
全國法規資料庫競賽: 全國法規資料庫競賽 18歲成年議題榮獲高中組第一名
全國國中、高中職及五年制專科學校1至3年級學生,採「國中學生組」及「高中職學生組(含五年制專科學校1至3年級)」分組競賽。 全國國中、高中職及五年制專科學校現職教師(含兼任教師、代理(課)教師、實習教師及教官),分「國中組」及「高中職組(含五年制專科學校)」競賽。 全國法規資料庫競賽2025 隱私權限聲明:參加本活動填寫之所有資料,只限於本活動相關公告(通知)、新聞稿公佈、獎項、奬品寄送及法務部、教育部相關宣傳活動用。
全國法規資料庫競賽: 創意教案
三、旨揭活動摘述如下: 全國法規資料庫法規知識王網路闖關競賽活動: 全國法規資料庫競賽2025 活動對象:全國國中、高級中等學校及五年制專科學校一、二、三年級學生,採「國中學生組」及「高中職學生組(含五年制專科學校一、二、三年級)」分組競賽。 活動方式:各組別皆採網路初賽及現場決賽2階段競賽。 競賽題型:以生活上常見之法律實例出題,採選擇題方式進行網路闖關。
全國法規資料庫競賽: 法規知識王闖關競賽排名獎
凡報名參賽者,視為認同本要點的各項內容及規定,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除依法律相關規定外,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本要點之權利,主辦單位並得另行補充及隨時公佈於活動網頁。 10. 得獎名單公佈前,若參賽者自行放棄參賽時,須以書面向主辦單位提出放棄參賽資格;若於得獎名單公佈後,參賽者自行放棄得獎資格時,亦須以書面向主辦單位提出放棄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狀及推薦學校獎座。 若有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仍須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全國法規資料庫競賽: 相關連結:
12. 全國法規資料庫競賽2025 入圍現場決賽者,視同放棄現場決賽參賽資格。 本活動之參賽者,除國中學生組及高中職學生組成績優異之前五名得獎者外,主辦單位不另提供獎狀、參賽證明或其他證明文件。
全國法規資料庫競賽: 活動時程
本競賽舉辦之目的,即在鼓勵全國現職中學教師、實習學生、師資生發揮創意,研發設計各式優質之創新教案,以期激化教師之教案創作能量、帶動中學教學活力。 全國法規資料庫競賽 18. 隱私權限聲明:參加本活動填寫之所有資料,只限於本活動公告(通知)、新聞稿公佈、獎項寄送及主辦單位辦理全國法規資料庫相關宣傳活動之用。 參賽作品若涉及智慧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著作權)之爭議,主辦單位得撤銷參賽資格;若已獲獎,將撤銷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狀及推薦學校獎座,參賽者不得異議。